关于征集《青岛城市品牌宣传语》的启事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3-04-25 13:56:00
为进一步提升青岛城市品牌美誉度和社会参与度,青岛城市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公开征集《青岛城市品牌宣传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1.征集范围为全球所有国家和地区;
2.应征对象包括自然人和团体。
二、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2013年4月22日)起至2013年5月22日为止(以邮戳或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三、征集要求
1.主题鲜明、形象生动,契合青岛城市人文气质和地缘特征;
2.具备国际视野,符合传播规律,能够得到青岛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文化认同;
3.语境开放、坦诚真挚、亲和流畅,富有感染力,易于传播;
4.体裁不限,每位应征者最多只能提供2条宣传语,每条宣传语的字数限12个字以内;
5.附10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
四、投稿方式
投稿方式分别为信件投稿、电子邮件投稿、网站投稿和直接送达四种。应征者须将《应征者信息表》(见附件)连同应征作品一同投稿,没有提供《应征者信息表》的应征者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信件投送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彰化路4号海滨花园大酒店(青岛邮电疗养院)营销部 王帅(收)
邮编:266000
电子邮件信箱:beijinglxtx@sina.com
直接送达:
1)青岛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彰化路4号海滨花园大酒店(青岛邮电疗养院)营销部 联系人:王帅 电话:0532-85939577
2)北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907室 联系人:项目组 电话:010-51908007/8008
五、评选方式及奖励
1.投稿截止后,将由主办方与城市品牌构建实施单位龙行天下传媒文化有限公司共同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入选的稿件及获奖者名单将在《青岛日报》、人民网、中新网、中国网、中国日报网、大众网、新浪网、青岛新闻网、青岛之窗、青岛发布上公示。
2.入选作品奖励50000元,并授予荣誉证书。
3.另设荣誉奖3名,奖励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其他说明
1、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应征作品一经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即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可以进行修改提升或要求创作者补充完善;
3、如应征作品超过二条,则以前二条为准进入评审环节;
4、如应征作品有雷同,以最先投稿为准;
5、应征作品如无法体现征集要求,评选奖项可空缺;
6、获奖者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征集活动办公室领取,或提供银行账号汇款,税金由获奖单位或个人缴纳;
7、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8、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
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
青岛市城市品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相关报名:关于征集《青岛市城市标识》的启事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