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青岛城市品牌的美誉度和社会参与度,青岛城市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公开征集《青岛市城市标识(LOGO)》。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1.征集范围为全球所有国家和地区;
2.应征对象包括自然人和团体。
二、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2013年4月22日)起至2013年6月15日为止(以邮戳或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三、征集要求
1.体现青岛城市特质和人文、自然元素,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形象生动;
2.易于被不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认同,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表现力,便于记忆与推广;
3.按A4纸规格设计(尺寸120mm×120mm)。若邮寄,需要提供电子稿和效果图两种形式,若发电子邮件或网站上传,需要提供电子稿,其存储格式为JPG或PSD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4.最多可同时提交2套设计方案,每一件作品须配写颜色、形体、结构等视觉元素的文字释义,以及10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
四、投稿方式
投稿方式分别为信件投稿、电子邮件投稿、网站投稿和直接送达四种。应征者须将《应征者信息表》(见附件)连同应征作品一同投稿。凡没有提供《应征者信息表》的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信件投送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彰化路4号海滨花园大酒店(青岛邮电疗养院)营销部 王帅(收)
邮编:266000
电子邮件信箱:beijinglxtx@sina.com
直接送达:
1)青岛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彰化路4号海滨花园大酒店(青岛邮电疗养院)营销部 联系人:王帅 电话:0532-85939577
2)北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907室 联系人:项目组 电话:010-51908007/8008
五、评选方式及奖励
1.投稿截止后,将由主办方与城市品牌构建实施单位龙行天下传媒文化有限公司共同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入选的稿件及获奖者名单将在《青岛日报》、人民网、中新网、中国网、中国日报网、大众网、新浪网、青岛新闻网、青岛之窗、青岛发布上公示。
2.入选作品奖励100000元,并授予荣誉证书。
3.另设荣誉奖3名,奖励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其他说明
1.作品须为原创,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应征作品一经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即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可以进行修改提升或者要求设计者补充完善。设计者或其他组织、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在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
3.如应征作品超过二套,则以前二套为准进入评审环节;
4.如应征作品有雷同,以最先投稿为准;
5.应征作品如无法体现设计要求,评选奖项可空缺;
6.获奖者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征集活动办公室领取,或提供银行账号汇款,税金由获奖单位或个人缴纳;
7.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8.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
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
青岛市城市品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相关报名:关于征集青岛城市歌曲的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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