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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管理升级 金融机构决策层铺垫深层房改

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   2009-10-25 16: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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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时报10月23日讯 从10月9日南京收紧公积金贷款开始,短短两周的时间里,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各种声音发布显得尤为密集。

  10月16日,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央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将5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而此次的公积金新规也意味着公积金管理中心具有金融机构职能,隐现出住房公积金管理改革的新思路。

  京400亿公积金

  可用于保障房建设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公积金是地方少数可以动用的资金源之一。

  根据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为12116.24亿元,增幅为26.14%。而具体到各城市,闲置的资金均数以百亿计。

  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北京市已累计归集公积金1813.77亿元,提取后余额达909.53亿元。

  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处负责人告诉《华夏时报》记者,目前,北京每年公积金使用率都不到50%。如果按照上述规定,闲置公积金结余的50%可建保障房,那么仅北京市就有400多亿资金可以动用。

  对此,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住房公积金闲置的真实困境其实来自开发商和商业银行的联合打压,目前很多开发商为了让银行给予额度更大、利率更合适的开发贷款,通常会以介绍购房者选择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为条件。也就是说,如果购房人选择了公积金贷款,这无疑是在开发商和银行的利益链条中分出一杯羹。

  另外,就是这一笔笔闲置的巨额资金,滋生了寻租空间。数据显示,公开报道过的涉及公积金挪用案件一直在增加,从2003年的3起,一直上升到2008年的18起;涉案金额也从2003年的1.16亿元一路上升,2006年更是达到最高峰的10.8亿元。

  “如此巨大的一笔闲置资金,在过去的几年里都作为地方财政收入在调拨使用。”北京市房地产业协会一副秘书长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按照规定,地方政府是无权直接使用公积金本金的。对地方公积金使用的监督和控制,监管层一直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管理引入市场化思路

  据了解,早在2008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就已经发布了《关于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开展公积金支持经济适用房建设试点的意见,以使闲置公积金有一个更为合理的投放入口。

  因此,10月16日,这份由住建部牵头、联合七部委历时一年才制定完成的《实施意见》无疑成了市场关注的焦点。

  对于住房公积金结余可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改革,陈国强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上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改时,明确禁止公积金发放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而这次针对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则放开了,也就是说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具有金融机构的职能。

  对此,一直参与研究公积金制度和政策的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汪利娜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一个事业单位,需要行使的却是金融机构职能。通常情况下,央行和银监会对于金融机构的监管是有硬性要求的,而公积金管理中心首先性质上就不符合要求。”

  “住建部等决策层已经开始考虑将市场化的思路引入到住房保障制度中来,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行政事业单位,此次用市场化手段来调节其资金运作,可以说是迈出了公积金改革的第一步。”陈国强表示。

  放贷保障房利率低28%

  而一旦公积金管理引入市场化思路,开始具备金融机构的职能,它的下一步,会不会形成全国统一的类银行金融机构,引起开发商及公积金缴存者的关注。

  北京房地产业协会一副秘书长表示,由于《实施意见》中对公积金投向保障性住房的具体执行办法没有明确,其中的法律关系和所有权问题没有厘清,因此这一《实施意见》在可行性上还需要进行评估。

  汪利娜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目前的《实施意见》只是明确了公积金贷款的流向,下一步亟待解决的,将是从法律层面解决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机构职能问题,理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责权限与住房公积金产权属性之间的关系。

  中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产生,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的第一次房改,首先在上海试点并铺展至全国。而此次公积金制度发生重大转变,不由让人猜测其是否在预示住房体制的调整。

  尽管在日前,住建部否认了酝酿“二次房改”的说法,但是陈国强表示,住建部牵头用公积金结余资金以较低贷款利率吸引一部分开发商的建设投资,这其实是住建部在平衡房价过高和保障房滞后这两者关系上所做出的努力。对住建部来说,只有住房保障的问题尽快解决,对房价的控制才不会像现在这样力不从心,住房体系中其他深层次的改革也才能相继开展。

  上述《意见》规定,公积金结余资金用于保障房建设,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目前,五年以上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利率约是3.87%,上浮10%就是4.257%。相比于国内商业银行的贷款基准利率5.94%,要低约28%。

  “这无论是对投资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商还是急于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地方政府来说,都是一个非常有吸引力的利好消息。”易居研究院北京所副所长牟增彬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在公积金管理引入市场化思路、做活闲置资金的同时,保证了保障房建设,为住建部调控房价解决了后顾之忧。而在此之后,公积金管理中的弊端及争议的解决,仍需从长计议。

wang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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