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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城验收没过强制交房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3-05-03 13:20:00

中南世纪城合同照片

  大众网青岛5月3日讯 近日,重庆中路中南世纪城业主向大众网记者反映,开发商青岛中南世纪城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房屋验收资格证件的情况下,强制业主签字“收房”。对此,很多业主对房屋质量产生严重怀疑,并由此质疑开发商急促交房是为了逃避巨额违约金。

  在青岛中南世纪城,一位业主向记者大倒苦水。他是2012年12月29日收到青岛中南世纪城的交房通知书,通知在2013年1月14日至1月27日办理交房手续。在此期间又接到电话通知,2013年1月25日收到书面通知,要求于2013年2月1日下午到青岛中南世纪城交房办公室办理入住手续。交房现场公示了“单位(子单位)工程综合验收记录表”复印件,但业主认为该验收记录表不足以证明本人所购房屋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交付标准,要求开发商提供青岛市相关主管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当时在场的工作人员却无法提供。因此业主认为所交付之房屋未达到双方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青岛中南世纪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属违约,由此业主拒绝收房。他认为,应当在达到交房条件后对交房时间另行书面通知,因违约造成的延期交房时间应按合同第十一条约定交房日期(2013年01月01日)起至符合交房条件之日止,同时赔付违约金。

  记者走访了12号楼一个业主,他对记者回忆起今年2月2号去收房的情景。业主说在交房现场只有建筑公司盖章的验收记录表,并没有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和所有合法证件。交房现场还有很多“小哥”(社会闲杂人等),如果有不满意,“小哥”就会走过来问我们什么原因。并强迫我们到旁边的小屋单独谈。去了小屋,还是那一套,“我们说话情绪激动,他们就开始骂。骂完之后,所谓的领导就出来道歉,并承诺罚款。再去问的时候,他们答复:开会口头罚款了。”这位业主说,“没有任何书面资料,就是口头罚款,财务就执行了,就是这样,”这位业主无奈地说。

  对于业主反映的情况,记者查阅了青岛市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对此事件的回复内容,青岛市政务热线回复如下:中南世纪城一期商品房项目由青岛中南世纪城房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开发,位于李沧区重庆中路903号。开发企业与买受人在预售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时间为2013年1月1日,交付条件是商品房取得验收合格。2013年1月28日,建设单位在未组织竣工验收情况下,擅自投入使用。为此,市城乡建设委对建设单位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对其违法行为执行行政处罚一般程序。2月5日,市城乡建设委约谈了中南世纪城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有关负责人,了解项目现状,督促完善验收,强化投诉处理,确保住户利益。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管局质检处韩工对记者说,中南世纪城项目4月2日进行单体验收备案登记。这距离交房合同约定已经过去了3个月。“如果开发商强制业主进行收房,业主可以拒绝。”在建管局受理投诉的一位女士在电话中明确告诉记者,没有通过单体验收的房屋,尚不能满足交付条件。

  具体如何赔付,中南世纪城开发商至今还没给出明确方案,12号楼一位业主说,“赔偿方案开始说五一之前全部谈完,但现在又说方案还没定下来”,赔偿问题又被搁置起来。记者采访了中南世纪城负责客户接待的洪女士,她说关于实测面积报告书具体什么时间下来,现在没法答复,当记者问及延期交房赔付问题,她说这个具体赔偿方案还没定下来,再等等吧。(本网记者)

吴立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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