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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西新区出台十四条意见支持法院执行工作

来源:大众网   作者:郭欣 曲顺   2016-05-17 16:16:00

关键词: 青西新区;十四条意见;法院执行;格局

  大众网青岛5月17日讯记者 郭欣 曲顺 通讯员 丁德振)近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管委联合下发《关于支持和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十四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初步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各有关部门配合的大执行工作格局,全面打响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意见》要求,公安、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交通、税务、银行等部门应积极配合法院,向法院提供有关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协助法院落实相关限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对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而拒不执行等行为,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依法采取罚款、行政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意见》还要求各级党政部门应带头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不得制定与法律相悖、给法院执行工作设置障碍的规定或文件,不得以各种理由和借口干预法院执行工作。由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法院等46个部门参与建立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法院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意见》强调,要健全常态化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法院与宣传部门要定期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公共媒体公布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通过社会舆论力量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加强各部门的对接,将法院执行失信信息管理纳入区级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对法院纳入失信名单库的被执行人,在信贷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进行联动惩戒。

  《意见》指出,法院应强化对执行工作的动态管理,建立高效规范执行的工作机制,对执行工作中的评估拍卖、执行款管理、财产分配等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进行跟踪监督,防止滥用执法权限,确保执行工作廉洁高效。法院要自觉接受案件当事人的监督,及时将案件承办法官及执行信息向当事人公开,保证当事人对执行案件的知情权。法院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收集人大代表及检察机关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法院要自觉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媒体记者见证执行案件。

初审编辑:于潇潇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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