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吵架愤而纵火 自杀不成反被判刑
来源:正义网 2015-06-12 13:40:00
正义网吉安6月12日电(通讯员 张永萍)一男子因喝醉酒与父亲起争执,一气之下纵火烧房屋欲自杀,近日,由江西省泰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匡某纵火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处匡某有期徒刑三年。
2015年2月20日上午,被告人匡某在外面喝完酒回家,在家又喝了酒后与其父亲发生争吵,双方各拿一把刀相互对峙,之后在村民劝说下分开了。当天下午,匡某还是愤愤不平,越想越生气,冲动之下就打算将其父亲木质结构的房子放火烧毁并在里面自杀。
第一次,匡某用蜡烛的蜡油点燃房屋内供奉祭品的神桌,但神桌没烧着;第二次匡某用一块毛巾到摩托车油箱内沾染汽油将神桌点燃,但被群众扑灭;第三次匡某到厨房拿干松树枝叶将神桌点燃在厅堂放火,并反锁房屋大门阻止村民救火,自己坐在里面也准备自杀。此时,公安人员冲进去将其抓获,大火也在村民的极力扑救才未发生严重后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匡某故意放火焚烧财物,以放火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经构成放火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匡某所犯罪名成立,对其应依法惩处。被告人匡某曾因故意犯罪被科以刑罚,有前科劣迹。但鉴于该案系因家庭矛盾引起,被告人亦当庭认罪,且火情被控制尚未造成严重后果,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宇昕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