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一年百余万工资被拖欠 法院另辟蹊径帮讨回
来源:华西都市报 2015-01-19 13:43:00
法院向民工发放被拖欠的工资
1月16日 一 大早,59岁的张发金,就和十余个巴中老乡一起乘车来到了南充。和以往不一样,这次他们来南充,不是去建筑工地干活,而是去顺庆区法院“领钱”。当天上午,在南充市顺庆区法院,38位外地农民工终于拿到了被拖欠的上百万元工资款,他们高兴地握着执行局法官的手说道:“谢谢法官,我们终于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
一年工资被拖欠 民工起诉到法院
2012年9月,家住重庆的某工程老板承包了南充市顺庆区的某商品房的建筑施工项目,从重庆、巴中等地雇佣了一批民工。然而,约一年后,老板迟迟没有兑现事前承诺的工资。多次向老板索要无果,民工们于2014年1月集体向南充市顺庆区法院提起诉讼。
顺庆法院接到诉状后,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民工们和老板之间具有劳务(雇佣)合同关系,民工们提供了劳务活动,老板就应向民工支付劳务报酬,对于民工们要求支付工资的请求,应予支持。据此,判令该老板向38位民工支付拖欠的共计100万余元工资款。
法院执行遇挫折 另辟蹊径解难题
然而,判决之后,该老板仍未支付工资款。民工们于是又向顺庆区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顺庆区法院的执行法官们接到申请之后,遂即展开了执行行动。但在执行中却发现该老板手中缺乏资金,难以付款,执行暂时陷于停顿。
民工们见工资款迟迟难以兑现,情绪不免有些激动,多次来到地方党委和政府上访,引起了区政法委领导的关注,为此专门向法院询问了解该案的处理情况。
虽然初战受挫,执行法官们并未气馁,经多方奔走、调查了解,得知成都某建筑公司(简称“成都公司”)尚欠该老板一笔工程款,足以支付民工们的工资款。于是裁定对该工程款予以提取,并前后四次赶往成都,找到成都公司,进行沟通协调,劝说其配合法院,以该老板的工程款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资。
被欠工资终到手 民工欢喜迎新年
起初,成都公司有些迟疑,法官们于是耐心劝说、辩法析理,晓以利害关系,告知其有义务协助法院的执行工作,并且该案涉及民工们的工资问题,希望成都公司能以安定团结的大局出发解决问题。最后,成都公司终于同意用该老板的工程款支付民工的工资,并定于2015年1月16日到顺庆区法院当面向民工们支付。
作为第一个拿到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张发金很是激动。他告诉记者,他1月15日接到顺庆区法院工作人员的通知,叫他到南充来领工资。“接到法院的电话,我们一家人都很激动,终于能够领到自己应得的钱。”张发金说,和他一起来南充领拖欠工资的老乡有十来个,他们当天一大早就从巴中坐汽车赶到了南充。“我一共领了42250元,终于可以过个踏实年了。”记者 刘虎 实习生 杜畅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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