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出走父亲坐监亲戚不留 冬夜12岁女孩流落街头
来源:广西新闻网 2014-12-12 13:46:00
母亲出走,父亲坐监,亲戚不收留
冬夜,12岁女孩流落街头
10日凌晨,一名流落街头的12岁女孩,被民警送到柳州市救助管理站。女孩说,父亲因贩卖假币已被羁押数月,妈妈出走后杳无音信,其他亲戚也没有人肯收留她。
“当日零时30分左右,我们见她一个人在街边徘徊。”航生警务站民警介绍,热心群众报警前,女孩小静已两天没有吃过东西,头天晚上,她就睡在路边一家卖地板砖的商店门外。
小静告诉民警,从前她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并在暂住地附近一家民办小学读到四年级。因为母亲喜欢出入夜店,与父亲常常吵架。今年初,双方大吵一场之后,母亲就出走了。几个月前,父亲交完最后一次房租后,因为贩卖假币,被关进看守所。暑假过后,小静被迫辍学,没多久又被房东赶出了来。
“姨妈为了躲开我,带上外婆搬到一个我不知道的地方。”小静说,自己还有两个弟弟,一个7岁,一个1岁多。三弟一出生,就被送给没有生育能力的姨妈抚养;爸爸被关后,姑妈把二弟接了过去。但是,没人愿意收留她。
小静到过外公家,但外公外婆早已分居,外公还有了新老伴,“在那里住了两天,他就叫我走”。她没有爷爷奶奶,实在走投无路,只好向原来的同班同学求助。
“班上有十多个女同学,每个同学家我都去住过。”小静说,每次要在同学那里过夜,她都会告诉对方家长,自己的爸爸妈妈上夜班了。不过这只是权宜之计,她最终流落街头。
据了解,民警本来想把小静送到社会福利院,却因其并非孤儿、弃婴,对方无法接收。最终,她被送入救助站。但是,救助站一般只能提供10天的救助期限。柳州市救助管理站相关负责人表示,遇到情况比较特殊的,救助期限可适当延长。但小静有父母、亲人,需要家庭、社会的关怀和温暖,长时间待在站里,对健康成长不利。
一位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是父母;如果父母死亡或失去监护能力,则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其他亲属监护。小静的父亲已被羁押,其母亲应承担监护责任,不能拒绝抚养,更不得遗弃,否则可被警告、拘留。如果造成孩子沿街乞讨、流浪等严重后果,其监护人还涉嫌遗弃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南国今报 记者王剑)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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