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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某乡政府被曝公款吃喝 吃出一顿12.9万的天价饭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张冰   2014-12-10 13:50:00

关键词: 天价 餐饮发票 餐饮费 乡政府 已缴销

绍兴新昌一乡政府吃出一张12万多的餐饮发票

  浙江在线12月1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张冰 编辑/王黎婧) 近日,有网友在民情巷论坛举报,称绍兴新昌县新林乡政府长期在外面餐馆吃饭,而餐馆给乡政府开出的餐饮发票金额高得有些惊人,甚至有一张发票金额为12.9万元。

  浙江在线记者通过省地税局官方网站及新昌当地确认,网友曝光的发票确实存在。而新林乡政府给出的说法是,因为水库移民,再加上乡政府没有食堂,工作人员经常在该餐馆用餐,餐馆不定期结账、开发票,才有了“天价”发票一说。

民情巷链接:《新昌县新林乡政府在竹岸餐馆的部分餐饮费票据》

  民情巷曝光“天价”餐饮发票 网友质疑乡政府公款吃喝

  网友在民情巷论坛贴出的发票,从2012年到2014年初,两年多的时间里,几乎每个月都会开出发票,主要涉及绍兴市新昌县新林乡。这些均为一家名为“新林乡竹岸餐馆”的单位开出,都是餐饮发票,而付款单位大部分是新林乡政府,还有一部分为浙江钦寸水库有限公司和新林中心校。

  被曝光的发票大都是记账联,网友透露,这些发票都是村民在餐馆废墟中无意间发现的,“足足有一大袋”。村民找到发票的事情被当地派出所得知后,派出所派人取走了大部分发票,并把发现发票的村民带走做了笔录。

  除了发票数量很多,部分发票上金额也高得惊人。这些发票标注的金额大多为几千到上万元,标注金额最高的一张为12.9万元,服务项目及摘要一栏里,同样是“餐饮费”。网友算过一笔账:按照平均每次1000元计算,这张发票就证明乡政府在该餐馆吃过129次。

  正是大量高额餐饮发票的存在,让网友对绍兴新昌县新林乡政府产生质疑,他们怀疑,政府部门以工作为由,长期在外面公款吃喝,才导致高额餐饮发票的出现。

网友曝光了该乡镇27张餐饮发票

  餐馆老板承认发票确实存在 不愿提及与乡政府的关系

  浙江在线记者随后选取了一些发票,并根据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到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查询,发现这些都是真实的发票,且状态都是“已缴销”。一位多年从事财务工作的专业人士说,“已缴销”说明发票开完后,已到税务部门办理缴销了手续,一般前面的缴销了,才能买新的发票。

  根据网友提供的照片及相关信息,这家餐馆有两层,规模并不大。但就是这样一家小餐馆,两年多的时间内,开出了大量的餐饮发票。记者粗略算了一下,仅网友曝光出来的发票金额,就将近30万元。而如果网友所说的“足足有一大袋”的传闻属实,这个数字还会继续增加。

  记者联系到餐馆老板潘某,他并不愿过多提及他与乡政府的关系。他只是告诉浙江在线记者,乡政府经常到他的餐馆吃饭,而发票都是隔一段时间开一次。尽管没有看到网上曝光出来的发票,但他承认这些发票确实存在。至于发票为何会传到网上,他自己并不知情。

  新林乡称单位食堂太小 涉事餐馆与乡里长期合作

  12月9日下午,浙江在线记者联系到新昌县新林乡,乡纪委书记丁柏余表示,他已经注意到网友的曝光的发票,此事可能与水库移民有关。

  丁柏余告诉浙江在线记者,因为新林乡政府都单位食堂比较小,再加上水库征地、移民任务繁重,这两年他们常在潘某的餐馆里吃工作餐,一些工作组到乡里后,也会到这里吃饭。

  “我们乡里财政也不太宽裕,所以与潘某总是不定期地结账,开的发票金额也不太一样,平时结算的钱较少,年底结算的较多。”丁柏余说,12.9万的发票是年底结算的,因此金额较大。

  至于为何新林中心校这样的单位也有上万元的发票,丁柏余解释说,新林中心校在水库移民过程中也承担有任务,有时也会到潘某的餐馆吃饭。

  目前,浙江在线记者已经将此事转交到新昌县政府。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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