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母娘欲出国探女洋女婿就是不答应 女儿起诉离婚
来源:广西新闻网 2014-12-10 09:17:00
丈母娘欲出国探女 洋女婿就是不答应
柳州女子小邓大学毕业后出国留学,在英国认识丈夫沃克,然而婚后小邓发现丈夫与自己存在很大的文化差异,加上丈夫禁止自己的父母来英国探望,最终,小邓回国向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小邓的诉求。
2008年,小邓在国内读完大学后远赴英国留学,其间与丈夫沃克相识恋爱。2011年5月,二人在柳州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返回英国工作生活。由于双方个性不合,文化背景相距甚远,二人的婚姻生活充满了矛盾和争吵。
工作之后,小邓发现自己在外工作,回到家还要包揽几乎所有的家务,而沃克很少为其分担,反而有一段时间沉迷于网络游戏。最让小邓无法接受的是,沃克屡次告知小邓其无法接受小邓的父母,不愿意让小邓的父母来英国,因为这一点,小邓的母亲多次准备出国探望女儿都遇阻。因无法与沃克生活在一起,2013年10月双方搬离了共同居住的出租房开始分居。
今年5月,遭遇感情波折的小邓回到柳州,向鱼峰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小邓认为,结婚至今,双方的矛盾、争吵就没有停止过,导致夫妻感情淡薄,自己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而沃克也明白婚姻无可挽回,在与小邓分居后不久就开始了新的恋情。因双方没有孩子,也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的夫妻感情已破裂,小邓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法院受理该案后,经过向沃克发送传票传唤,沃克未到庭参加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视为沃克放弃答辩和质证的权利。最终,法院审理认为,小邓与沃克虽系自由恋爱、自愿结婚,但双方因国籍不同、文化背景差距大,不能互相体谅、互相关心,双方亦已分居,彼此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现小邓请求离婚,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小贴士】
如今跨国婚姻已不再是新鲜事,但涉外婚姻因地域、文化背景不同,婚姻“成活率”并不高。一旦涉及离婚,双方都将面临更为复杂的法律程序,尤其是女性更易陷入弱势。法官提醒,女性在选择外籍丈夫时,应充分了解两国间的法律、文化差异,增进两人之间的观念磨合,慎重对待婚姻,更不应把婚姻当作出国跳板。(记者何书俊)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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