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商场购物抽特等奖 3千元珠宝鉴定只值几十元
来源:重庆晚报 2014-12-09 10:37:00
▲陈先生花1328元买的吊坠只值一两百元
在商场买裙子,收银员给你一张礼品券领礼品,领完礼品柜台又让你抽奖,不想抽到一等奖,可以2.5折买珠宝。当你暗自窃喜时,一个陷阱正在等着你跳。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九龙坡区工商分局获悉,近段时间该区消委会接到多起中奖买到劣质珠宝的投诉,原本价值数十元的珠宝,以10倍左右的价格卖给了消费者。
抽中一等奖
3000多元吊坠仅值几十元
11月28日,彭女士在九龙坡区某商场买了一条200多元的裙子。付款时,收银员给了她一张礼品券,可以到指定柜台领取一条小方巾。
彭女士来到某珠宝柜台领取小方巾后,服务员说:“我们这里还可以抽奖一次。”彭女士抽中一等奖。
“美女,你运气太好了!一等奖好难得抽中哦!中了一等奖,买我们这个柜台的任何珠宝都可以享受2.5折,简直就是白菜价!我们柜台平常很少打折的!”服务员惊呼。
“这个奖还可以当现金用哦,只要在我们柜台购买超过5000元的珠宝,这个一等奖可以当4900元现金用。”服务员补充。
彭女士在该珠宝柜台选购了一枚标价1592元的“银925月光石钻戒”,享受2.5折,她花了398元。该钻戒还有鉴定证书。
付完款,彭女士才看到票据上盖有一个方章:“B类商品概不退换”。
回家后,彭女士让家人带着这枚戒指到珠宝鉴定中心鉴定,发现戒指上的月光石就是普通的石头,最多值100多元。她上网搜索同类商品,发现有网友的经历跟她如出一辙。淘宝上该品牌同样珠宝只要几十元至100多元。
彭女士到该柜台要求退货被拒,于是投诉到九龙坡区消委会。
“近段时间,同一家商场同一个柜台相同投诉有好几起。”九龙坡区消委会秘书长陈涌介绍,仅11月就有3起投诉。
11月9日,陈先生在该商场购物后抽中特等奖,他选了一个价值5980元的玉镶金吊坠,用一等奖抵4000多元现金后,花了1328元。第二天,他将吊坠拿到珠宝加工点咨询,被告知吊坠镶金部分是镀金,玉石也是普通的石头,只值一两百元。
黄女士在该柜台花788元买了一条标价3152元的吊坠,鉴定得知吊坠只值几十元。
消委会调查
珠宝经营者涉嫌消费欺诈
陈涌介绍,这几起投诉都有一个共同特点:购物后凭劵领礼品并抽奖,一等奖、特等奖特别容易中;中奖后,旁边有人不断说机会难得,劝买东西;付款后,消费凭证上都盖有“B类商品概不退换”字样的章;打折或用一等奖抵现金后,珠宝的卖价还超过其本身价值,最多相差10倍左右。
消委会了解到,抽奖并非商场搞的活动,而是该珠宝柜台的自主行为。九龙坡区工商分局要求商场加强对柜台管理,同时要求该柜台通过正常销售渠道经营。
陈涌介绍,经营者这种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还有强制消费嫌疑,涉嫌消费欺诈。在消费凭证上盖“B类商品概不退换”章,属于格式条款侵权,即霸王条款。
在消委会调解下,该珠宝柜台和投诉者达成退货协议。目前,相关部门已对此事立案调查。
昨日,记者到该商场走访,发现该珠宝柜台停止了抽奖销售珠宝的行为。
真正保值的珠宝
不会大折扣促销
陈涌提醒广大消费者记住一点:天上不可能掉馅饼,遇到砸在头上的好事时务必多个心眼,尤其是在商场购物时,遇到抽奖活动时,要了解清楚是不是商场搞的活动,“如果是商场搞的活动,一般会在醒目位置展示,比较隐蔽的抽奖活动暗藏猫腻。”
陈涌提醒消费者,真正保值的珠宝不会大折扣促销。此外,发现消费凭证上有类似“B类商品概不退换”字样时,要当场提出来,“因为这是典型的格式条款侵权。”
消费者务必保留购物凭证或发票,便于事后维权。一旦发现经营者有侵权行为,要立即向工商部门或消委会投诉举报。 记者 张水红 受访者供图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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