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KTV喝醉请服务员帮忙去银行取钱 被偷取2万
来源:钱江晚报 2014-09-24 11:24:00
他在KTV喝醉,身上钱不够,叫服务员帮忙去银行取钱。不料,这个服务员“帮忙”帮得挺彻底的,连卡内的2万元现金也顺手牵羊取走了。
祁某今年25岁,初中毕业后离开老家来到宁波,在镇海一家KTV当服务员。去年10月29日晚上10点多,祁某当班,当时其陪酒的客人房某喝得酩酊大醉。
要买单,房某发现身上现金不够,就拿出一张银行卡交给祁某,让她帮忙去银行取钱,还随口说出了银行卡密码。
深夜,KTV离银行也有段路,祁某担心取钱不安全,就联系老公林某,让他骑车陪着去银行取钱。
祁某顺利地从银行ATM机上取出了2000元现金,再查余额,还有2万元。当时,两人谁也没作声,骑着车又回到了KTV,祁某将卡还给了客人。
凌晨两点左右,房某热情地邀请祁某出去吃夜宵,并称要等夜宵结束才给祁某小费,祁某答应了。吃完夜宵,房某连路都走不稳,祁某帮他开了一间房。很快,房某就睡着了。
这时,祁某老公林某打来电话,说最近工程资金周转不灵,手头缺钱,不如将那位客人的银行卡偷出来。“他现在喝醉酒了,银行卡被偷走也怀疑不到自己身上。”
在老公要求下,祁某偷出银行卡交给了林某。林某再次来到银行ATM机上,取走卡内的2万元现金,之后将银行卡丢进附近河里,并让祁某带着女儿连夜回老家。次日早上,房某的手机上出现了一连串钱被取走的信息,银行卡也不见了,他赶紧报警。
很快,警方通过查询银行的取款记录,锁定犯罪嫌疑人林某。几天后,林某和祁某迫于压力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归还2万元。
镇海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本报通讯员 焦川
本报记者 周文丹
责任编辑:赵晓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