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三年级小学生通过快递单送还10万元
来源:广州日报 2014-05-18 11:19:00
原标题:小学生通过快递单送还10万元
日前,三年级女生通过快递单信息寻回10万元财物失主成石龙实验小学近期佳话。据了解,5月6日放学时分,由于天下着雨,许多家长聚在校门口接孩子回家,三年级学生莫青静文正要和妈妈一起回家时,在校门口处发现一个沾有泥水的黑色钱包内有价值10万元财物凭据。
据悉,捡到钱包后莫青静文发现,钱包里面除了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和约900元现金之外,还有一张快递收据单。在确认了快递收据单上的签收人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一致后,莫青静文立刻拨通单据上的收件人电话号码联系上了陈先生。
据失主陈先生回忆,当接到电话时,他根本还没发现自己的钱包已经丢失。通过电话核对身份证等相关信息确认失主身份后,莫青静文在妈妈的陪伴下冒雨将钱包送还给失主陈先生。
原来陈先生也是该校一学生的家长,钱包是在他接孩子放学时丢失的,里面的财物价值超过10万元。当他拿到失而复得的钱包时又惊又喜,再三对莫青静文表示感谢,并邀请她及其家人吃饭,不过她当场婉拒了陈先生的好意。
虽然莫青静文做好事不愿留名,不过陈先生还是通过她身上佩戴的学生证了解到她的姓名和班级信息。学校获悉此事后,除了陈先生向她颁发“品德高尚,拾金不昧”锦旗外,学校也向她颁发了“美德少年”奖状,表扬她拾金不昧的行为。(记者彭筱璐 通讯员张娟 )
http://society.people.com.cn/n/2014/0516/c1008-25027852.html
责任编辑:徐丽丽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