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狗被撞死孙女状告亲爷爷 索赔偿缺证据被法院驳回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严琪   2014-04-28 17:38:00

关键词: 驳回 爷爷 孙女 证据不足 赔偿损失

  爷爷骑电动车不慎将孙女的爱犬撞死,孙女为狗“讨公道” 将爷爷告上法庭,索赔两千元。近日,通州法院审理了这样一件“荒唐”案子。最后,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了孙女的诉讼请求。

  小李今年16岁,去年5月,她从宠物市场买了一只泰迪犬做宠物。因小李住在农村,泰迪犬平时都被她圈在铁笼里饲养。11月8日这一天,小李牵出泰迪犬在村内遛狗时,恰巧爷爷老李驾驶电动三轮车经过。电动车前轮将泰迪狗撞倒后,后轮又从小狗身上轧过,宠物狗当场死亡。

  “这条狗是我花三千元买回来的,它死了我很伤心。”小李在庭上称,事发时爷爷驾驶的电动车速度太快,撞倒泰迪犬后又因控制不了速度,用后轮轧死了它。

  被孙女告上法庭的老李也十分气愤,当庭表示,事发时自己是推着车行走的,是小狗自己撞上电动车而死。老李认为自己不存在任何过错。

  老李还称,孙女并未取得养犬证,所以她饲养的宠物狗不受法律保护。

  爷孙俩各执一词。通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原告并未举证证明被告存在侵权行为及过错,故其主张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因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记者严琪) J195

初审编辑:赫洋
责任编辑:赵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