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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两玩具店被查出50把仿真手枪 店主被拘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岳茵茵   2014-04-28 16:49:00

关键词: 仿真手枪 民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玩具店 金属外壳

  25日,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分局治安大队在联合太东派出所进行治爆缉枪专项检查时,发现琵琶山市场内两家玩具店竟售卖仿真枪。随即警方现场收缴了50把仿真手枪。

  据民警介绍,根据警方近期摸排的情况,发现在琵琶山市场上有人出售仿真枪,遂对该市场进行突击检查,分别在两个玩具摊位上发现了仿真枪。“摊主把仿真枪当玩具销售,价格20至30元不等。”民警介绍,这些枪支都是金属外壳,重量与外形与真枪十分相似,用的塑料弹丸子弹,近距离有一定杀伤力。根据《枪支管理法》这些都是严禁买卖的。警方随即将摊主田某、赵某带回派出所进一步审讯。

  两名摊主表示,有人不定期地主动到摊位上送货,他们以为只是玩具所以进了一些货。目前,两人已被警方行政拘留,民警根据这一线索,仍在继续侦查。

  民警介绍,玩具枪与仿真枪最根本的区别就是有无杀伤力。在外形上玩具枪多是塑料外壳,重量很轻,而仿真枪则多是金属外壳,外观上和真枪很相似。这种仿真枪,近距离对眼睛有很大杀伤力,孩子拿着当玩具更危险。如换上钢珠子弹,在5至10米的距离内可打碎普通玻璃,一旦落入不法分子手中危害性更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有明确规定: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违法者将被处以警告或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岳茵茵 通讯员 高福领 党代良)

初审编辑:赫洋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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