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4年68个气象台站被迫搬迁 近7成是为城市规划让路
来源:大众网 2014-09-24 09:48:00
大众网济南9月23日讯(记者 于潇潇) 今天下午召开的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该《山东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据悉,在过去的14年里,山东有68个气象台站被迫搬迁,有的还数次搬迁,其中近7成的原因是为城市规划让路。
为保证气象预报准确,将人为误差缩减到最低程度,山东将于今年出台《山东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据了解,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气象探测环境受到影响的程度不断加剧,因探测环境遭受破坏而被迫搬迁的气象台站数量逐年增多。据统计,自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实施以来,山东共迁移气象台站68个,其中因城市规划迁移气象台站46个、因气象探测环境较差或遭到破坏迁移气象台站19个、原址不符合自动站建设要求迁移气象台站2个、随市政府整体搬迁台站1个,迁站总数占全部气象台站总数的55%。在已迁移的气象台站中,有6个气象台站因城市规划原因迁移2次,绝大多数台站迁移都是因为实施城市规划或探测环境遭受破坏导致。
国务院《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规定了气象台站站址应当保持长期稳定性。《条例(草案)》针对山东台站实际情况,在确立气象台站站址长期未定的基本要求之外,规定了不可迁移气象台站制度,主要是针对具有特殊地理位置和特殊气象观测条件以及中央气象历史价值的气象台站。如泰山气象站建于1932年,建站以来未迁过站,是中国第一个永久性高山气象站,在中国气象史上占据重要的历史地位。成山头气象站建于1951年,位于山东半岛最东段,其附近海域是我国的重要渔场,也是各类船舶进出黄、渤海的必经水道,地理位置十分重要,且该站气象条件复杂,常年风多雾大,气象资料非常珍贵。诸如此类气象台站,如果迁站或者探测环境遭受破坏,所造成的损失将无法弥补。
因此,《条例(草案)》第二十条为加强对此类气象台站的保护力度,规定具有特殊地理位置和特殊气象观测条件以及重要气象历史价值的气象台站,不可迁移。不可迁移的气象台站名录由气象主管机构组织论证后,报省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责任编辑:赵晓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