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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伤情鉴定中心门可罗雀 女性维权顾虑多

来源:山东商报   作者:   2013-03-22 08: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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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暴鉴定中心位于警官总医院内,平时很少有家暴申请人 记者曹建民摄

  商报济南消息“今年初,全国妇联公布家庭暴力调查数据显示,近30%的受访女性称有过遭受家庭暴力的经历,但是女性维权情况却不容乐观。”3月20日上午,山东省警官总医院济南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诊治中心主任丛树东谈及济南市妇女维权情况时,作上述表示。

  济南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位于山东省警官总医院影像楼上。2005年9月份在济南市妇联与警官总医院联合成立的鉴定机构,主要针对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暴力致伤、精神摧残、虐待行为等造成的伤情进行技术鉴定和诊断治疗,为受侵害者提供法律鉴定书,为行政、司法机关调处家庭暴力致伤事件提供科学依据。

  丛树东告诉记者,该中心成立八年以来,社会知晓率仍然很低,每年来此做家暴伤情鉴定的人数一直盘桓在低水平。“每年人数大约在60人左右,最多的时候也不超过百人。这个数字少,不是说家庭暴力减少了,而是愿意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的女性还很少。”

  丛树东说,三八妇女节之后至今,该中心只接到了一例家暴伤情鉴定的申请。

  女性维权顾虑多

  丛树东介绍说,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主要还是因为传统观念扎根太深,“济南老话讲,居家过日子,哪有不磕磕绊绊的,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合,吵急了动个手,没人认为是家暴。”丛主任介绍,在她接诊的案例中,有一位特殊的申请者。说其特殊,是因为这位女士来了中心好多次,每次都是伤痕累累。终于,经过半年左右的时间,这位女士透露可能要起诉离婚了。

  天桥区妇联工作人员戴女士说,近年来,通过社会宣传教育,市民的维权意识有所提高,但女性维权顾虑仍然很多,2012年全年该区妇联接受妇女维权类案件77件,涉及家暴的8起。“当我们劝解申请人做鉴定之后走法律程序维权,很多人怕被嘲笑,觉得这事还没到那个地步。”

  警方介入难处理记者了解到,为配合减少家庭暴力工作,2007年天桥区曾经在17个辖区派出所设立反家庭暴力报警点。但是时至今日,很多派出所门口的报警点牌都已撤销,民警对此不愿多谈。一位不愿具名的民警告诉记者,在处理家庭暴力上,警方很多时候都处于尴尬的境地,“我们能对家暴进行制止,但是如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有时候女方甚至会提出反对意见。”这位民警表示,如果接到家暴警情,一定会到现场制止家暴行为,保护对方免受再次伤害,但是接下来的处理工作还是会移交给居委会来协调。

  家庭暴力发生 多与经济有关

  历城区妇联白主席告诉记者,该区妇联去年的统计表上显示,2012年一共处理了122件维权事件,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占到了20.5%。“城市和农村之间没有明显的差距,反而是在一些独生子女家庭,出现家庭暴力的比例比较高”。

  北京京大(济南)律师事务所是与妇联部门合作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援助单位,律师刘东方介绍很多家庭暴力发生与学历关系不大,但是都与经济关联度较高,她表示在其受理的案件中,因经济原因引发的家暴案例较多。

  相关新闻不堪家暴,女子欲跳桥3月13日21时15分,省城槐荫警方接到报警,在经六路高架桥南侧有人企图跳桥自杀。昨日,民警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想要跳桥的是30多岁的田女士,济南长清人,在家期间经常遭到丈夫打骂,13日晚,趁丈夫不在家的时候偷跑出来。由于忍受不了丈夫的打骂,田女士萌生了自杀的念头。最终,经过劝说,田女士答应先到朋友家暂住一宿。近日,槐荫警方回访,田女士对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一事仍是犹豫不决。

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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