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用地指标分配将引入竞争 实行指标预支制度
来源:济南日报 作者: 2013-03-22 08:16:00
本报3月21日讯(记者 付晓峰)针对当前新增建设用地报批与项目对接工作中存在的已供地建设项目开工率不高等问题,我市作出全面部署,要求选好项目用好指标,加快用地报批,坚持集约节约用地,使有限的用地指标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今天记者还了解到,即将出台的《济南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引入用地指标竞争分配机制,市国土资源局将对各县(市)区安排的项目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选取大项目、好项目优先安排土地指标。
做好土地利用和报批推动重点项目加快落地
去年,市国土资源部门积极主动做好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经过多方努力,我市全年度共争取用地指标29000多亩,保障了一大批重点工程项目顺利落地建设。今天,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韩晓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我市安排部署了一大批关系到实体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民生改善的好项目、大项目,对土地供应保障提出很大需求。如何用好有限的用地指标,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我们必须深入研究和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在近日召开的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报批与项目对接会议上,我市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园区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好项目的筛选和其用地保障上,推动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切实保障重点项目的土地供应。要选择一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科技含量高、带动力强、投资强度大的好项目,使有限的用地指标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
各县(市)区政府是用地报批的责任主体,重点项目要提前做好基础性工作,避免因程序问题耽误时间、好项目无法选址落地等现象发生。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通过开辟绿色通道、重大项目代办等形式,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压缩用地报批时限。
我市强调,既要加快招商引资力度,又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搞建设、上项目要加强用地论证,严格控制用地规模,坚决杜绝宽打宽用、粗放浪费土地现象。项目选址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同时,要加强用地批后监管,促进已供应的土地尽快开发利用,避免土地闲置浪费。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招商选资工作,要对土地亩投入、亩产出、开竣工时限、税收贡献、就业安置等情况做出明确要求。要加强对企业土地利用效率的考核评价,鼓励企业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增资扩建,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率。要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切实保护好、利用好宝贵的土地资源。
引入竞争分配机制科学安排新增指标
“对各县(市)区、投融资集团急需落地项目,国土资源部门将坚持‘争取增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提升质量’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征地报批,促进项目尽快落地。”韩晓光介绍,下一步,国土资源系统将引入竞争机制,科学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市国土资源局已拟定《济南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引入用地指标竞争分配机制,除优先保障事关全市发展的重点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实体经济项目和民生项目外,对各县(市)区安排的项目,从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用地规模、规划条件、带动效应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选取大项目、好项目优先安排土地指标。
实行用地指标预支制度,加快征地报批前期工作。三县一市可预支部分指标报批。六区和高新区基础设施项目及非开发经营性急需落地项目,可预支部分用地指标,做好征地组卷报批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待国家批复中心城区用地规模、省下达用地计划后,保证在最快时间向省政府报批实施方案,为项目落地争取时间。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先行上报。中心城区内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规模已经上报国务院待批,主要涉及高新区、市中区、槐荫区,三区可以将涉及的用地先行组织征地实施方案上报。另外,对于只涉及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的,可抓紧组卷报批,不受用地指标预支规模的限制。
同时,加强对用地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市国土资源局将按照省里统一要求,从产业政策、报批情况、征地率、供地率等方面,督促各县(市)区和用地主体严格执行年度用地计划,确保国家和省市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把有限的土地指标用好,为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