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原则上将不设封顶线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 2012-10-25 08:22:00
费三元
两名青岛市民在青岛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取药。
本报济南10月24日讯(记者 李钢 邢振宇) 我省农民已有大病保险,城镇居民啥时能享受这项政策?24日,在全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暨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电视会议上,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我省将制定下发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意见。与新农合大病保险个人最高补偿20万元不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原则上不设封顶线。
日前,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公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近日,我省启动了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2013年起参合农民可享受大病保险,但这项政策暂未覆盖城镇居民。
“我们城镇居民啥时候能有大病保险啊?”患有尿毒症的省城居民许先生问出了许多市民的心声。“像我们这些没有固定工作的,患上这种大病,即使有医保,还是负担不起。”许先生无奈地说。
据悉,济南市参保居民一个医疗年度内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医疗的,个人负担20%,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负担80%,起付线为200元;在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个人负担35%,医保负担65%,起付线为400元;在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个人负担45%,医保负担55%,起付线为700元。但济南目前没有单独的大病保险制度。
“我们正在加紧制定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24日,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很快启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
“坚持低水平起步,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该负责人表示,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将参照新农合大病保险的相关政策,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同时做好与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其中,将重点保障个人负担部分超过一定额度的合规住院大额医疗费用,“原则上不设封顶线,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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