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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10户村民因不守村规被除“村籍”
来源:城市信报 作者: 2012-10-24 10: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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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不守村规10户村民被除“村籍”]
站在村南的一块麦地旁,看着之前自己耕耘的田地如今却种着人家的麦苗,32岁的姚胜强使劲踢了两脚刚出头的麦苗。姚胜强是菏泽市曹县常乐集乡姚堂行政村东姚堂村村民。10月13日这天,姚堂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姚明华来到他家突然宣布,自己耕种的1.7亩麦地归其他村民所有。姚明华的理由是,他们“一家人不守村规”,按照30多年前的约定,村里有权收回土地。在这场“抽地运动”中,东姚堂村共有10户村民被抽走土地27亩。山东畅海律师事务所康天译律师认为,村支部书记所说的这一“村规”违法无效。
失地
10户村民责任田被无故抢走
10月13日一早,常乐集乡姚堂行政村东姚堂村村民姚胜强早早起床,和父亲一道到村外的一块地里去掰玉米,而他的母亲则坐在门口将运回家的玉米剥掉外皮晾晒。
7时20分许,住在姚堂行政村西姚堂村的行政村支部书记姚明华,突然来到了东姚堂村姚胜强的家门口。姚明华的背后,还跟着几名带着铁锹的村民。
见村支书来了,姚胜强的母亲董素兰友好地站起了身,还没来得及说话,姚明华就开口了:“村里决定将东姚堂村的27亩土地抽回,这27亩土地共有10户村民,包括你家姚胜强在村南边的那块地。”
“抽地,我家的地种得好好的,怎么就抽地呢?”董素兰感到疑惑。
“我只是来和你们说一声,这是村里的决定,你儿子知道原因。”姚明华说了几句,就带着身后的村民离开了现场,并向其他被抽地的村民家中走去。
姚明华所说的“姚胜强在村南边的那块地”,是指在村南200米处的一块1.7亩的麦地,而这块麦地姚胜强和其父亲已经耕种了十多年。
耕种十多年,怎么说抽就抽呢?姚明华离开后,60多岁的董素兰站在玉米堆里愣了半天。
农民以土地为生,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没有了土地,农家人怎么活?望着姚明华和他身后的村民进了另一户村民家中,董素兰这才想起回家给儿子打电话。
很快,接到电话的姚胜强满头大汗地跑回了家中,听了母亲的诉说后,姚胜强赶忙到其他一些村民家中打听,其他多户村民也接到了抽地的通知。
看来“抽地运动”真来了。
当姚胜强吃过早饭赶到地里时,发现地里已经被插上了树枝子作为记号。不远处,姚明华正带着数名村民手持铁锹在另一块地里忙着划地界,插树枝。
和姚胜强一样接到通知的姚建中、姚建强、姚书彪和姚书峰等被抽地的村民随后也赶到现场。
今年32岁的姚胜强是一个有着两个孩子的父亲,之前一家四口种了3.5亩农田。这块地被抽走后,四口人只能靠剩下的1.8亩地糊口了。姚胜强说,他们这10户被抽地后,剩下的只有18亩。
18亩地在十年九旱的鲁西南,如何让10户居民生存?连这10户居民也找不到答案。
原因
这些村民“老惹麻烦不守村规”
次日,并不认可抽地行为的姚胜强,再到自家地里准备翻耕土地种麦子时,却发现头天还在地里的玉米秸秆已经被打秆机打碎,地也被耕了 。姚胜强气不打一处来。经过打听得知,村里将土地抽走之后,姚明华将他的这块土地分给了西姚堂村的一户村民。又过一日,姚胜强发现自家地里已经被播上了麦种。从下通知抽地到麦地的新主人播种,只用了短短3天,完成了秋播的整个流程。
“我们种了十多年的土地,你有什么理由给我们抽回去?”对于10户村民的质问,村支书姚明华给出的理由是:这10户村民老惹麻烦不守村规。
东姚堂村和西姚堂村这两个相隔不足500米的自然村根据行政划分,组成了姚堂行政村,他是这个行政村的支部书记。两个自然村的200多口村民理应听他这个支部书记管理,可这10户村民在行政村的日常管理中我行我素,给村里的工作带来了不少被动。
事实是,姚堂这个行政村的村两委班子只有姚明华这一名村干部。在一些村民的眼里,身为支部书记的姚明华在处理一些村务时,往往是“一言堂,自己说了算”、“村里没有其他干部,也就没有其他人和他顶着干了”。
姚胜强说,西姚堂村盖了一些楼房,姚明华要求东姚堂村的不足100口村民拆掉旧房子,搬进楼房居住。姚明华的这一决定遭到了东姚堂村绝大多数村民的反对。东姚堂村村民不搬家的理由是:我们世代为农,我们搬楼上,我们的农具放哪里,我们掰回的玉米放哪里,我们的麦子放哪里,我们难道在楼上养猪养鸡养羊?双方想法和做法的不同,让姚明华觉得这些村民不守村规,不服从管理,而10户被抽地村民也在此列。
另外,在曹县常乐集乡,所有村民的农田每年灌溉黄河水都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可自从2011年开始,姚胜强等几户村民没有将黄河水费送到姚明华家中,这让姚明华很不满。
姚明华认为他们违反村规还有个原因。按照常乐集乡计划生育部门的规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村民,在被征收社会抚养费时,要求村里协助,先将社会抚养费送到村支书家,村支书再统一送到乡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可东姚堂村的村民偏偏自己将社会抚养费送到乡计生部门。
乡政府
村里的事情可依照村规解决
除了上述三方面,还有一个约定成为姚明华抽地的理由。姚明华说,被抽地的这10户村民在上世纪70年代中期从姚堂村的临村耿集行政村迁来居住,而当时他们从耿集村迁来居住时,只带来了18亩土地。
“当时姚堂村是不愿意要这些村民的。”姚明华说,“为什么不要?你来一个村民,我们就得给他们土地生活呀。”
这10户从耿集村来到姚堂村之后,姚堂村抽出了其他村民耕种的27亩土地给了他们。
姚明华说,对于这些“外来户”,当时的姚堂大队队长和村里的长者早有“村规”在先:你来,我们接受,但是如果你不遵守村规,我们有权将你们驱逐出村,收回土地。
30多年之后的今天,当时的“外来户”在姚堂村违反了“村规”,姚堂村的掌门人支部书记姚明华决定将违规者“驱逐”出村子。“驱逐”出村子的第一步,自然是拿回当时给他们耕种的土地。
看着自家种了多年的土地如今播种了西姚堂村的种子,有着东姚堂自然村户口的村民自然不满。
就在地被抽走的次日,姚胜强的一个哥哥准备到先前自家地里去种麦子时,却发现西姚堂村的几名村民正在自家那块大地里商量瓜分土地的计划。
姚胜强的哥哥一怒之下跟西姚堂村多名村民发生冲突,眼看着双方要动铁锹,有村民报警,20分钟之后,乡镇派出所才匆匆赶到现场。
“别打架,不要起冲突。”民警在对双方进行劝阻后,离开了现场。
有着中专学历的姚胜强想了想:武力解决不了纠纷,解决纠纷还得通过相关部门从中协调。
村里的一把手亲自带着村民进门抽地,这起纷争看来是不能从村里下手解决了。为此,10户村民代表赶到乡政府找到了乡长张作同。
为解决矛盾,当时乡镇驻地派出所的主要负责人和姚明华也赶到了现场。在谈判桌前,姚明华认为,按照乡村的老约定,这些村民既然违反了村规,收回土地合情合理,村里不希望10户村民坏了规矩。
面对这一纠纷,张作同现场对村民表态称,既然村里有村规,村里的事情可依照村规解决。
此言一出,村民哗然。
律师
“村规约定”是违法、无效的
这些“外来户”30多年前从耿集村搬迁到姚堂村时,有过“村规”吗?“村规”在哪里?真有“村规”,30多年后的今天是否合法?支部书记能否拿着当时的“村规”说事?
事实上,对32岁的姚胜强而言,他从出生的那天起,他就不知道他家还扣着“村规”这个枷锁,他只知道他自小就和父亲一道在耕种着这些让全家人赖以生存的土地。
抽地事件发生之后,他曾去问67岁的父亲姚明军,姚明军直摇头:我不知道什么“村规”。难道是爷爷那辈签订了“村规”?可姚胜强的爷爷1997年就已过世。在姚家和其他9户村民看来,这个答案已经无从查找。
尽管东姚堂村的10户村民一再咬定“不知道什么村规”,可姚明华在纷争发生后多次前往乡政府时,还带了西姚堂村的长者作证,并称当时确实是有口头上“村规”的约定。
如果真如姚明华所说,这个“村规”在30多年后的今天,能否合法?村里是否可以按照这个“村规”将村民正在耕种的土地抽走?
对于这个问题,常乐集乡政府乡长张作同向记者表示,当时他参与了抽地纠纷的调解,也了解了一些相关情况,目前正在做双方的工作,从中调解。
“乡政府并不主张村里这样做,主张把土地还给村民。”至于姚堂村支部书记带人去抽地是否妥当是否合法,张作同说,“一切纠纷,法律说了算,要按照政策(解决)”。
对于这一少有的纠纷,山东畅海律师事务所康天译律师认为,村支部书记所说的这一“村规”是无效的,不符合宪法规定。
康天译说,《村民组织法》明确规定,既然村民到村里来了,村民就有权利享受该享有的村民的权利。而村支部和村委会是基层组织,这个基层组织的负责人在处理村务时,不应以个人的意志或者这一组织的非法行为为转移。
姚堂村的这几名村民已经在村里生活30多年,村支部和村委会班子也多次换届,拿不合法的规定约束村民,这种做法是无效的,哪怕有书面的“村规约定”也是无效的、违法的。
“宪法保障每一名村民有田耕,有饭吃。”康天译说,“任何人无权随意抽取村民土地,你抽取了就是违法。”文/图 本报特派曹县记者 王永端
站在村南的一块麦地旁,看着之前自己耕耘的田地如今却种着人家的麦苗,32岁的姚胜强使劲踢了两脚刚出头的麦苗。姚胜强是菏泽市曹县常乐集乡姚堂行政村东姚堂村村民。10月13日这天,姚堂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姚明华来到他家突然宣布,自己耕种的1.7亩麦地归其他村民所有。姚明华的理由是,他们“一家人不守村规”,按照30多年前的约定,村里有权收回土地。在这场“抽地运动”中,东姚堂村共有10户村民被抽走土地27亩。山东畅海律师事务所康天译律师认为,村支部书记所说的这一“村规”违法无效。
失地
10户村民责任田被无故抢走
10月13日一早,常乐集乡姚堂行政村东姚堂村村民姚胜强早早起床,和父亲一道到村外的一块地里去掰玉米,而他的母亲则坐在门口将运回家的玉米剥掉外皮晾晒。
7时20分许,住在姚堂行政村西姚堂村的行政村支部书记姚明华,突然来到了东姚堂村姚胜强的家门口。姚明华的背后,还跟着几名带着铁锹的村民。
见村支书来了,姚胜强的母亲董素兰友好地站起了身,还没来得及说话,姚明华就开口了:“村里决定将东姚堂村的27亩土地抽回,这27亩土地共有10户村民,包括你家姚胜强在村南边的那块地。”
“抽地,我家的地种得好好的,怎么就抽地呢?”董素兰感到疑惑。
“我只是来和你们说一声,这是村里的决定,你儿子知道原因。”姚明华说了几句,就带着身后的村民离开了现场,并向其他被抽地的村民家中走去。
姚明华所说的“姚胜强在村南边的那块地”,是指在村南200米处的一块1.7亩的麦地,而这块麦地姚胜强和其父亲已经耕种了十多年。
耕种十多年,怎么说抽就抽呢?姚明华离开后,60多岁的董素兰站在玉米堆里愣了半天。
农民以土地为生,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没有了土地,农家人怎么活?望着姚明华和他身后的村民进了另一户村民家中,董素兰这才想起回家给儿子打电话。
很快,接到电话的姚胜强满头大汗地跑回了家中,听了母亲的诉说后,姚胜强赶忙到其他一些村民家中打听,其他多户村民也接到了抽地的通知。
看来“抽地运动”真来了。
当姚胜强吃过早饭赶到地里时,发现地里已经被插上了树枝子作为记号。不远处,姚明华正带着数名村民手持铁锹在另一块地里忙着划地界,插树枝。
和姚胜强一样接到通知的姚建中、姚建强、姚书彪和姚书峰等被抽地的村民随后也赶到现场。
今年32岁的姚胜强是一个有着两个孩子的父亲,之前一家四口种了3.5亩农田。这块地被抽走后,四口人只能靠剩下的1.8亩地糊口了。姚胜强说,他们这10户被抽地后,剩下的只有18亩。
18亩地在十年九旱的鲁西南,如何让10户居民生存?连这10户居民也找不到答案。
原因
这些村民“老惹麻烦不守村规”
次日,并不认可抽地行为的姚胜强,再到自家地里准备翻耕土地种麦子时,却发现头天还在地里的玉米秸秆已经被打秆机打碎,地也被耕了 。姚胜强气不打一处来。经过打听得知,村里将土地抽走之后,姚明华将他的这块土地分给了西姚堂村的一户村民。又过一日,姚胜强发现自家地里已经被播上了麦种。从下通知抽地到麦地的新主人播种,只用了短短3天,完成了秋播的整个流程。
“我们种了十多年的土地,你有什么理由给我们抽回去?”对于10户村民的质问,村支书姚明华给出的理由是:这10户村民老惹麻烦不守村规。
东姚堂村和西姚堂村这两个相隔不足500米的自然村根据行政划分,组成了姚堂行政村,他是这个行政村的支部书记。两个自然村的200多口村民理应听他这个支部书记管理,可这10户村民在行政村的日常管理中我行我素,给村里的工作带来了不少被动。
事实是,姚堂这个行政村的村两委班子只有姚明华这一名村干部。在一些村民的眼里,身为支部书记的姚明华在处理一些村务时,往往是“一言堂,自己说了算”、“村里没有其他干部,也就没有其他人和他顶着干了”。
姚胜强说,西姚堂村盖了一些楼房,姚明华要求东姚堂村的不足100口村民拆掉旧房子,搬进楼房居住。姚明华的这一决定遭到了东姚堂村绝大多数村民的反对。东姚堂村村民不搬家的理由是:我们世代为农,我们搬楼上,我们的农具放哪里,我们掰回的玉米放哪里,我们的麦子放哪里,我们难道在楼上养猪养鸡养羊?双方想法和做法的不同,让姚明华觉得这些村民不守村规,不服从管理,而10户被抽地村民也在此列。
另外,在曹县常乐集乡,所有村民的农田每年灌溉黄河水都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可自从2011年开始,姚胜强等几户村民没有将黄河水费送到姚明华家中,这让姚明华很不满。
姚明华认为他们违反村规还有个原因。按照常乐集乡计划生育部门的规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村民,在被征收社会抚养费时,要求村里协助,先将社会抚养费送到村支书家,村支书再统一送到乡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可东姚堂村的村民偏偏自己将社会抚养费送到乡计生部门。
乡政府
村里的事情可依照村规解决
除了上述三方面,还有一个约定成为姚明华抽地的理由。姚明华说,被抽地的这10户村民在上世纪70年代中期从姚堂村的临村耿集行政村迁来居住,而当时他们从耿集村迁来居住时,只带来了18亩土地。
“当时姚堂村是不愿意要这些村民的。”姚明华说,“为什么不要?你来一个村民,我们就得给他们土地生活呀。”
这10户从耿集村来到姚堂村之后,姚堂村抽出了其他村民耕种的27亩土地给了他们。
姚明华说,对于这些“外来户”,当时的姚堂大队队长和村里的长者早有“村规”在先:你来,我们接受,但是如果你不遵守村规,我们有权将你们驱逐出村,收回土地。
30多年之后的今天,当时的“外来户”在姚堂村违反了“村规”,姚堂村的掌门人支部书记姚明华决定将违规者“驱逐”出村子。“驱逐”出村子的第一步,自然是拿回当时给他们耕种的土地。
看着自家种了多年的土地如今播种了西姚堂村的种子,有着东姚堂自然村户口的村民自然不满。
就在地被抽走的次日,姚胜强的一个哥哥准备到先前自家地里去种麦子时,却发现西姚堂村的几名村民正在自家那块大地里商量瓜分土地的计划。
姚胜强的哥哥一怒之下跟西姚堂村多名村民发生冲突,眼看着双方要动铁锹,有村民报警,20分钟之后,乡镇派出所才匆匆赶到现场。
“别打架,不要起冲突。”民警在对双方进行劝阻后,离开了现场。
有着中专学历的姚胜强想了想:武力解决不了纠纷,解决纠纷还得通过相关部门从中协调。
村里的一把手亲自带着村民进门抽地,这起纷争看来是不能从村里下手解决了。为此,10户村民代表赶到乡政府找到了乡长张作同。
为解决矛盾,当时乡镇驻地派出所的主要负责人和姚明华也赶到了现场。在谈判桌前,姚明华认为,按照乡村的老约定,这些村民既然违反了村规,收回土地合情合理,村里不希望10户村民坏了规矩。
面对这一纠纷,张作同现场对村民表态称,既然村里有村规,村里的事情可依照村规解决。
此言一出,村民哗然。
律师
“村规约定”是违法、无效的
这些“外来户”30多年前从耿集村搬迁到姚堂村时,有过“村规”吗?“村规”在哪里?真有“村规”,30多年后的今天是否合法?支部书记能否拿着当时的“村规”说事?
事实上,对32岁的姚胜强而言,他从出生的那天起,他就不知道他家还扣着“村规”这个枷锁,他只知道他自小就和父亲一道在耕种着这些让全家人赖以生存的土地。
抽地事件发生之后,他曾去问67岁的父亲姚明军,姚明军直摇头:我不知道什么“村规”。难道是爷爷那辈签订了“村规”?可姚胜强的爷爷1997年就已过世。在姚家和其他9户村民看来,这个答案已经无从查找。
尽管东姚堂村的10户村民一再咬定“不知道什么村规”,可姚明华在纷争发生后多次前往乡政府时,还带了西姚堂村的长者作证,并称当时确实是有口头上“村规”的约定。
如果真如姚明华所说,这个“村规”在30多年后的今天,能否合法?村里是否可以按照这个“村规”将村民正在耕种的土地抽走?
对于这个问题,常乐集乡政府乡长张作同向记者表示,当时他参与了抽地纠纷的调解,也了解了一些相关情况,目前正在做双方的工作,从中调解。
“乡政府并不主张村里这样做,主张把土地还给村民。”至于姚堂村支部书记带人去抽地是否妥当是否合法,张作同说,“一切纠纷,法律说了算,要按照政策(解决)”。
对于这一少有的纠纷,山东畅海律师事务所康天译律师认为,村支部书记所说的这一“村规”是无效的,不符合宪法规定。
康天译说,《村民组织法》明确规定,既然村民到村里来了,村民就有权利享受该享有的村民的权利。而村支部和村委会是基层组织,这个基层组织的负责人在处理村务时,不应以个人的意志或者这一组织的非法行为为转移。
姚堂村的这几名村民已经在村里生活30多年,村支部和村委会班子也多次换届,拿不合法的规定约束村民,这种做法是无效的,哪怕有书面的“村规约定”也是无效的、违法的。
“宪法保障每一名村民有田耕,有饭吃。”康天译说,“任何人无权随意抽取村民土地,你抽取了就是违法。”文/图 本报特派曹县记者 王永端
王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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