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仲裁办主任姜巧珍:成立首家互联网仲裁院
来源:大众网 2016-12-11 16:28:00
大众网青岛12月11日讯(记者 张溪)在12月11日举行的2016年青岛市政府部门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简称“三民”活动)述职报告会上,青岛市仲裁办主任姜巧珍介绍,青岛市法制办成立互联网仲裁院专门解决网络经济纷争,同时荣获 “2016(第二届)中国互联网法治大会”2016年“优秀‘互联网+法律’创新项目”奖。
姜巧珍提到,互联网仲裁院于2016年5月20日在北京成立,是国内第一家专门互联网仲裁院。并且研发了创建网上仲裁办案系统平台,可实现远程办理申请立案、提交证据、选定仲裁员、出席网上开庭、领取仲裁文书等事项,制定了既符合仲裁法规定,又体现出网络经济特色的互联网仲裁规则。互联网仲裁院的设立和网络仲裁的开展,为纠纷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解决途径。
2017年,青岛市仲裁办将继续进行网络信息化建设,实现办案办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深化电子仲裁庭建设,改善仲裁服务的软硬件环境,为建设国际化、专业化仲裁服务平台打好基础。
责任编辑:李佳宁
更多新闻
- 青岛市仲裁办主任姜巧珍:成立首家互联网仲裁院
- 青岛市法制办主任万振东:审查修改3件地方法规草案
- 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王春芳:“三个红包”惠民
-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局长郭继山:全年水质100%合格
- 第六届“最美青岛”拍客大赛颁奖 《春运浪潮》夺冠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