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湾新城房地产公司环境违法 被罚1.5万元
来源:大众网 2016-12-08 15:44:00
大众网青岛12月8日讯(记者 李敏 通讯员 朱耿明)近日,全市环保部门对违法燃用高污染燃料、扬尘污染、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对青岛海湾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的环保违法案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青岛海湾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进行装卸建筑垃圾等物料时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黄岛环保分局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
青岛新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违法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胶州市环保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共处罚款23.1084万元。
青岛善水德建材有限公司在禁燃区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黄岛环保分局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
青岛永联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使用,市南环保分局依法拟处罚款人民币0.5万元。
青岛天德商标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青岛市环保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青岛樱丽特食品有限公司违法超标排放水污染物,青岛市环保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1.3485万元。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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