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查处“黑校车” 车上幼儿竟质问干嘛拦车
来源:大众网 2016-10-13 17:09:00
胶州交警查获黑校车。
大众网青岛10月13日讯(记者 高玉清 通讯员 王海涛)10月11日上午 ,胶州交警依法查处了一辆“黑校车”,给予驾驶员王某罚款一万元,不计分的处罚,并责令其定期到中队进行交通安全学习。而车上一名幼儿对此不解,大声质问交警干嘛拦车?让人非常痛心。
10月10日下午,胶州市交警大队执勤三中队接群众举报电话,来电人称在大回村一家幼儿园有“黑校车”接送孩子。根据市民提供线索,三中队民警经视频查找,发现多部疑似黑校车的行动轨迹,在摸清其活动时间路线规律后,10月11日一早,民警随即在其必经路段蹲点。6时许,民警发现嫌疑车辆出现在视线里,且路边陆续有3名幼儿上车。为了不影响学生上学,民警决定先对该车进行跟踪取证。在跟踪过程中,该车先后多次在路边停靠接收幼儿,最后在一所幼儿园门口停车,民警迅速上前将该车拦下。
车门打开后,民警发现里面坐了8名幼儿,连同司机共载了9人,而该车核定载客人数为7人。在民警的要求下,驾驶人王某出示了行驶证及驾驶证,并称该车是给一所幼儿园接送孩子的。而车上一名幼儿对此不解,大声质问交警干嘛拦车?让民警非常痛心。经过审理,王某对驾驶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了校车服务的事实供认不讳,依法给予了王某罚款一万元,不计分的处罚,并责令其定期到中队进行交通安全学习。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对此,交警提醒各位驾驶员,校车上路要办好校车运营手续,坚决按审核的路线和停靠站点进行接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同时也提醒广大家长,千万不要让孩子乘坐黑校车、超员车,如果发现非法校车接送学生,要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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