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布普职互转新政策 高二学生下月可申请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2016-10-14 07:59:00
半岛记者 魏海洋 报道
半岛都市报10月13日讯 日前,市教育局公布了《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互转工作的通知》,普高生和中职生学籍互转出台新政策。转学时间延长到高二下学期,为普高生和中职生提供了更多选择。高一年级学生申请时间在5月,高二学生是在11月和5月,互转的学生需要经过相关测试。
根据要求,高一年级学生于每年5月下旬,高二年级学生于每年11月下旬或5月下旬向学籍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限报1所拟转入的学校。由学籍所在学校填写《学生申请普职学籍互转汇总表》一式两份,于当月分别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职业教育处。
普通高中学生可申请转入市教育局、区市教育(体)局有关直属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申请转入普通高中根据其学籍所在学校隶属关系决定。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可申请转入有关市直属普通高中,非直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可申请转入学籍学校所属区市有关普通高中学校。
如何转入,需要进行测试考核。普通高中学生申请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由中等职业学校组织职业适应性的测试。成绩合格的学生,由学籍转入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申请转入普通高中就读,应参加申请转入学校组织的期末考试,期末考试科目成绩等综合素质达到拟转入学校的规定要求,由学籍转入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
打破普职融通的壁垒,青岛不仅在学籍互转上放开了政策,在今年的中考招生上更是创新性地开展了招生创新。今年普高招生中开展综合育人试点,所谓综合育人试点有点类似于综合高中,加大了普高和中职学校的普职融通程度。今年青岛六十六中、青岛艺校面向市内三区各招收2个“综合育人班”。单独录取,单独编班,开展综合育人试点。另外,今年,中职与普通高中联合开办普职融通实验班。采取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联合设立实验班的方式进行,实验班设在中职学校。共有6所局属中等职业学校和4所普通高中学校开展第一批试点。6所中职分别是:青岛电子学校、青岛外事服务职业学校、青岛华夏职教中心、青岛旅游学校、青岛烹饪职业学校、青岛商务学校。4所普高是青岛19中、青岛15中、青岛二中分校、青岛6中。每所试点中职学校拿出1个骨干专业的1个班开展普职融通试点,注册职业中专学籍,学制三年。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责任编辑:孙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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