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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身份办信用卡透支近7万 男子获刑3年半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孙桂东   2015-08-24 08:53:00

关键词: 获刑;信用卡透支;信用卡诈骗罪;男子

  半岛都市报8月23日讯(记者 孙桂东) 即墨男子修某通过捡到的身份证骗领信用卡,帮别人办信用卡私自拆开信件盗取密码等方式,自己办理多张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先后诈骗近7万元。近日,即墨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被告人修某犯信用卡诈骗罪获刑3年半。

  修某1987年出生,2011年1月开始,他先后在5家银行申请办理了五张信用卡,直至2011年8月,他从5张银行卡透支共计31287元,一直没有归还。

  修某的信用卡已经没办法透支,他又打起了别人的主意。2012年8月,修某以同事朱某的名义在即墨市某手机大卖场申请分期付款购买了一部价值4999元的三星手机,他支付了首付款1500元,余款3499元将按照以月付429元的模式进行支付。为了还款,修某骗来朱某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借记卡,并选择通过该借记卡代扣还款,但一直未在该卡内存款。

  除此之外,他还用捡来的身份证办信用卡透支。2013年7月份的一天,修某捡到了张某某的身份证,后来办理了一张信用卡,修某使用该卡透支1.7万元购买体育彩票。2013年8月份,修某又用张某某的身份证在另一家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并透支6979元。

  另外,2012年5月至7月期间,修某还冒用同事白某的名义办信用卡,透支2986元;冒用同事朱某的名义办信用卡,2012年8月份起,修某使用该卡透支4980元。

  被发现后,修某于2013年12月被抓获归案。到案后,修某如实供述了自己进行信用卡诈骗的犯罪事实。最终,即墨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修某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信用卡共计66731元,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一审对其判刑3年半,并处罚金3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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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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