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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整治乱停车非法营运 主次干道"消灭"僵尸车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尹彦鑫 栾心龙   2015-08-24 08:53:00

关键词: 交警部门 非法营运 停车泊位 停车设施 僵尸

  半岛都市报8月23日讯(见习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 栾心龙) 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从即日起,岛城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整治乱停车、非法营运,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在整治中,交警部门联合残联、城管、交通等部门,将辖区非法营运车辆聚集地——前海一线、各大商圈、火车站、汽车站等旅游景区、商业区和交通枢纽作为管控重点,对无牌无证、违法停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治理。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要求整治后主次干道违法停车率每5公里小于2辆,无“僵尸车”停放现象;交通安全设施完好无损。整治措施包括: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工作。交警部门在每天7时至19时对重点整治道路实行不间断巡逻管控,同时,对道路乱停乱放车辆,综合运用现场粘贴《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数码相机拍照、清障车拖移、视频监控巡查等手段,查处机动车违法停放。发挥智能交通管理与服务系统作用,利用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对主次干道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进行抓拍取证,并及时通知车辆所有人。

  在查处非法营运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方面,交警部门联合残联、城管、交通等部门,将辖区非法营运车辆聚集地——前海一线、各大商圈、火车站、汽车站等旅游景区、商业区和交通枢纽作为管控重点,对无牌无证、违法停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治理。此外,即日起,交警部门对辖区僵尸车再次进行全面排查。对联系上车主的,对其进行明确告知,若车辆有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后拖移;对联系不到车主的车辆,相关部门将制作《限期驶离告知单》,贴于车辆明显部位,逾期未驶离的,依法拖曳至专用停车场。在拖曳车辆时,交警部门将详细登记车辆信息,对拖移前、拖移后车辆进行照相(录像)取证。对市民举报和在日常巡逻过程中发现的属于城管部门职责权限范围内的,函告城管部门,同时将信息记录备案,以备检查。

  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方面。交警部门将与区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居委会沟通配合,听取居民对社区交通秩序、停车设施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道路停车泊位使用情况和设施完善情况的摸底排查,汇总空闲、非法占用、挪作他用的道路停车泊位和急需完善停车设施的详细信息;完善相关停车设施,对辖区停车泊位情况进行摸排,梳理出可以施划停车位的道路及可以摆放临时停车牌的区域,及时报给设施维护部门;科学设置停车泊位、设置禁停、指示标志标线及临时停车标志牌,并于整治行动开始后的一周内完成。

  交警部门将继续实行微循环交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居民小区道路实行交通调流,增加小区周边道路通行能力,缓解交通拥堵。同时,完善区域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情况,尤其是消防通道和其他急救通道区域,施划禁停标线(网状线),设置温馨提示语,告知驾驶人此处禁停,引导驾驶人将车辆停放在准许停放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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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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