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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发票贩子:开的都是高仿发票 要多少都行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   2014-12-27 08:56:00

关键词: 高仿;发财;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年末,不少企业和个人为寻找发票而相互奔走,这时也到了发票贩子“发财”的季节。街头,散落着不少“开发票”的纸条,12月26日,记者根据纸条提供的电话联系上一名自称可以开任何发票的南方口音女子。而且,该女子明确表示所开发票为高仿。

  提前声明是高仿发票

  12月26日,记者根据人行道散落的印有“办证、刻章和发票”的纸条,拨打了上面留有的电话号码,电话接通后,电话里一直没有人应答,直到记者出声后,一位南方口音的女子才回应。记者表示要开发票后,她说可以开出各种发票,包括广告、服务、运输、道路交通、建筑、餐饮和办公室用品等,“但是我直接告诉你,我们开出的都是假发票,高度仿制而成。”记者称要开1万元的发票,她说:“如果你开1万元的,我们给你优惠价300元,想开多大的都行,上不封顶。”面对记者一再询问,该女子有点不耐烦,说:“我给你提供一个地点,你到了联系我,咱们直接当面谈,你只要给我现金,我给你发票,其余的不用过多担心。”

  随后,记者拨打了第二个开发票的电话,接通电话的是一位女子,“除了增值税发票我们开不了之外,别的发票都没有问题,我们的发票都是假的,是个人根据真发票复制的,正常使用完全没有问题。”对于具体价格,该女子却说出了另一个价格,“开1000元的发票需要200元,开10000元则需600元,一般是金额越高,价格越贵。”同时,该女子也为记者提供了一个地点,如果有需要可以到指定地方面谈。

  女票贩子露面很警惕

  26日下午2时,记者应约来到指定地点,位于重庆南路附近的一家永和豆浆店,与联系的第一名女子见面,她30岁左右,打扮时髦,表情严肃,浓重的南方口音,话不多,很警惕,要求坐在门口并且一直面向着门口,她没有过多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只说自己是南方人,“我们的发票都是高仿的,通过肉眼根本无法识别,而且临近年末,不少人联系我开发票,所以你就放心使用就行。”当记者表示只能开3000元的发票时,她感到很为难,“我们所有的发票起步价都是260元,也就是说,你开1000元的发票花费260元,开3000元的发票也是260元,而开10000元的发票只需300元即可 。”记者问是否可以开增值税发票时,女子说:“增值税发票不好弄,因为这种发票控制严格,如果你真的需要,我们也可以做,但是起步价是1000元。”

  急用的话,付50元加急费

  和记者谈妥之后,该女子掏出了一个本子,让记者详细地把公司的名称 ,所开发票的金额和具体用途,以及开具发票的时间留下,“这是开发票所需要的具体信息,同时,你需要支付100元押金,明天发票做好之后我电话联系你。”当记者表示当天下午就需要发票时,该女子表示也可以,但是需要支付50元的加急费。

  交谈中,该女子一再强调,所开的发票安全性没有问题,“现在不少发票都是‘套票’,就是根据真发票复制的,其中的细节很多,仿制中难度最大是防伪标识。”

  从事会计行业多年的马女士告诉记者,许多公司在为员工发年终奖的时候,都需要员工用发票来换奖金,以方便公司来做账。“员工通过过路费发票、加油发票和服务业发票来领取奖金,企业会用这些发票进行冲抵,以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实际上是一种避税的手段 。”马女士说,同时,还有的公司每年都会有一个资金预算,一旦年末预算没有花完,那么这些公司就会购买相当多数量的发票,用于冲抵剩余的资金,避免此项资金流失。

  本报记者

  ■律师

  买卖发票都属违法行为

  山东文卓律师事务所张钢律师表示,贩卖假发票、非法持有假发票是违法的,但是购买假发票也同样违法。对于开具假发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将没收违法所得 ,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可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购买了假发票造成偷税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处所偷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五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张钢律师提醒市民,如果要使用发票,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要取得和实际活动相一致的发票,谁买的谁用,代开代用都违法,一旦“碰”了假发票,都有涉罪的风险。本报记者

  ■链接

  买假发票做账,获刑的不少

  案例一

  为结工程款买假发票获刑

  在2011年11月至2012年5月期间,江某为了结算工程款 ,向他人购买了四张发票,金额合计为52.75万元,随后,他将发票提供给山东威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入账。但是,经过鉴定,这四张发票都是假发票。

  经市北法院审理认为,姜某虚开发票,行为构成了虚开发票罪,情节严重,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考虑到姜某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接受询问,并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而且 ,姜某主动缴纳罚金1万元。最终,市北法院判处姜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案例二

  个体户购买假发票获刑

  宋某是个体户,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他要与青岛华鲁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结算货款 ,所以从他人处购买了四张普通发票,合计金额为3.7万元,之后提供给该公司做账。另外,宋某还为青岛维也纳大酒店、红日宾馆结算货款,从他人处共购买了八张普通发票,合计金额39万元,提供给这两家单位做账。经过鉴定,上述发票均为假发票。案发后,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市北法院审理认为,宋某的行为构成了虚开发票罪,宋某是自首,并积极缴纳罚金,确有悔罪表现,可使用缓刑,所以法院判处宋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案例三

  购买假发票48万元获刑

  2012年4月,李某为了结算与青岛永信置业有限公司的业务款,随后向他人购买了一张金额为48万元的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并交至青岛永信置业有限公司做账使用。然而经过鉴定,上述发票均为假发票。

  经市北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了虚开发票罪,但是考虑到是自首,并积极缴纳罚金,所以判处李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李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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