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地将布摄像头控制扬尘 市内三区先实施
来源:青岛晚报 2014-12-10 09:43:00
今后,我市建设工地在施工之前将全部安装摄像头,扬尘控制、安全施工、项目建设进度将全部纳入视频实时监控之中。昨日,市城乡建设委下发通知,自即日起,将在我市市内三区的房屋建筑及拆除工程全面实施视频监控,并逐步扩大到全市范围内建设工地推广使用。
功能工地扬尘“天眼”监控
为提升建设工地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综合动态监管,市城乡建设委将在全市建设工地布下“天眼”,建立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建设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应用视频信息网络对建设工地进行远程实时图像监控管理的系统,具有视(音)频采集、存储、传输、编解码和终端监控、录像等功能。 ”市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监控主要涉及四个方面。一是监控现场施工,提升管理水平。通过对施工现场进行全程监督,促使工人自觉遵守操作规程,规范施工作业,提升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二是加强跟踪监督,掌握民生工程进度。通过对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安置房开工建设、竣工交付、回迁安置等工作实施视频监控,不断强化安置房建设的跟踪监管工作。三是部门远程监控,提高监管效率。通过建立完善、高效、快速的安全监管体系,缓解因建设工地分布地域广、安全监管对象多造成的安全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的矛盾,便于工程建设和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实时掌握现场状况,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监管覆盖率。第四,更重要的是监控现场扬尘,改善空气质量。实现扬尘监督管理的远程化和实时性,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问题,并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保证工地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有效减少空气污染。
推行市内三区先行实施
为确保视频监控工作顺利实施,市城乡建设委将按照“集约利用,分步推进”的原则,利用现有的软件系统及硬件设备,对市南区、市北区和李沧区的房屋建筑及拆除工程全面实施视频监控,并逐步扩大到全市范围内建设工地推广使用。
市城乡建设委负责人表示,视频监控系统由市城乡建委视频监控中心、建筑工程管理平台和房地产开发管理平台三部分构成。其中,视频监控中心将依托建筑工程管理平台和房地产开发管理平台,利用现有硬件显示设备,通过查看实时监控和历史监控视频图像,实现对建设工地的实时监控和统一调度。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负责房屋建筑工程远程视频监控,凡是取得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工程均纳入监控范围。
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负责房地产开发远程视频监控,住房建设项目(包括棚户区改造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建设项目和拆除项目纳入监控范围。重点监控住房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按期回迁、交付使用等情况,配套项目中政府投资学校、幼儿园等教育设施的进度情况,拆除项目的爆破、墙体拆除、安全防护、渣土运输等情况。
落实高清摄像机可租可买
此次通知,对施工现场安装管理做出了明确分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拆除单位是房屋建筑工程和拆除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责任单位,承担施工现场设备(包括高清监控摄像机、路由器、硬盘录像机等)安装及管理责任。 “整个监控平台全部采用3G甚至4G网络接入,将实时查看工地的一举一动。但是这种设备的初期投入较高,考虑为企业节省成本,设备安装可有租用或购买两种方式。 ”市城乡建设委负责人表示,企业可以租用或购买符合技术规范的设备,由视频监控设备服务商或供应商负责安装、入网、测试等工作。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将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将作为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检查情况列入安全周检范围,定期组织人员对视频系统的维护、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记者 刘兰星)
责任编辑:赵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