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海热力又爆劳动纠纷 原职工或面临失业(图)
来源: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 2014-12-05 10:08:00
天气越来越冷,供热问题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然而,就在今年供热季到来之际,成立10年的岳海热力公司却突然退出,辖区内三江换热站、明霞路换热站和岳海供热站三个供热片区的上万户居民的供热,转手交给了华电热力和青岛能源热电两家企业。眼下供热问题虽然解决了,但岳海热力公司和员工的纠纷还没有化解。
正在忙碌的工人师傅叫张建春,他是标山路130号岳海热力公司的“正司炉”,每天起早贪黑得守着两台大锅炉,保障着片区居民家的冬季供暖。然而,从2004年到现在,十年工作下来,张建春的劳动合同却迟迟没签,社会养老保险也一直没投,这让他心里很不是滋味。
锅炉班里的副司炉赵宗琪与张建春的情况非常相似,同样是从2004年工作至今,赵师傅的劳动合同也迟迟没签。今年3月,赵宗琪与张建春一起将问题反映给了市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之后没多久,岳海热力公司给赵宗琪补签了劳动合同,而张建春拿到劳动总裁结果后,要求单位补发加班费,又向市北法院起诉,所以劳动合同迟迟没有补签。
单位突然被接管,而且相关负责人也被停了职,这对于工作了十年还没签合同的张建春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他立即找到了接管岳海热力公司的市北区建设管理局。
记者咨询了法律人士,虽然岳海热力公司没有与张建春签订劳动合同,但根据我国劳动法第47条、第87条规定,雇佣双方已经被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只要没被注销,即便是更换了法人和公司名称,就还是原公司,劳动年限累计计算。
张建春说,10月15号,他收到了市北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法院确认他与岳海热力公司自2004年9月28日至2014年3月3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法院裁决岳海热力公司自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与张建春补签劳动合同,并补交劳动保险。然而,找不到负责人,张建春手中的判决书一直无法落实。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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