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房将推一次性装修 2016年4成带装修
来源:青岛晚报 2014-09-25 13:58:00
2016年开始,我市一次性装修到位的新房将占总住宅量的四成。昨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从今年起,我市将把装配式建筑技术作为推进建筑产业化的主要实现形式,一次性装修面积比例将写入招拍挂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内。据悉,本意见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方向 搭积木式盖房将成主流
“装配式住宅其实就是住宅工业化,按照一定的标准,在专业的工厂批量生产楼梯、墙体、外墙面砖、窗框等构件,而不必在施工现场浇筑,然后将生产好的部件运输到项目现场,进行拼装组建,就像‘搭积木’一样,构成整体住宅。”市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与传统建造方式相比,装配式住宅具有大幅缩短工期、降低资源消耗和绿色环保等优势。
本意见中指出,装配式建筑技术将作为我市推进建筑产业化的主要实现形式,积极推广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架筒体结构等)、钢结构与轻钢结构、模块化房屋三类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装配式建筑应按现行节能标准建设,安装厨房和卫生间基本设备,并鼓励采用预制夹芯保温墙体和全装修。倡导工业化装修,积极推行土建、装修设计一体化施工和内装与主体结构分离体系。鼓励开发建设单位提供菜单式装修设计方案,由消费者选择并委托开发建设单位实施的集中装修模式。装配式建筑的认定标准按照单体工程装配率不低于25%执行。
计划 装配式建筑设三年目标
为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建设进度,市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国土资源房管、规划等部门将结合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和工作目标,编制建筑产业化年度实施计划和各区、市政府目标任务,经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各区、市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应在每年辖区建设用地供地面积中,按年度目标任务落实一定比例的装配式建筑项目。
意见要求,2014年,全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开工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2015年,达到100万平方米。 2016年开始,装配式建筑项目占全市住宅开工总量的比例达到20%以上,新建住宅性能认定比例达到25%以上。
对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项目经认定达到装配式建筑工程装配率认定标准的,在尚未批复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前提下,给予该项目不超过实施建筑产业化的各单体规划建筑面积之和3%的建筑面积奖励,具体办法由市城乡建设委牵头另行制定。
要求 新房将推行一次性装修
一次性装修是在建筑设计时融入业主的生活习惯和空间的综合运用,通过装修部品的规模采购和施工,避免建筑拆改等造成的资源浪费,节省社会资源投入的建筑装修模式。此次意见中,也明确了对新建住宅一次性装修比例的目标。按照意见要求,从2016开始,新建住宅一次性装修比例将达到40%以上。
对以招拍挂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建设条件意见书中明确提出是否实施建筑产业化的意见,并明确预制装配化率、一次性装修面积比例等内容。国土资源房管部门应将建设条件意见书纳入土地招拍挂文件,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
对集中建设以划拨方式供地的政府投资建筑,由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建设条件意见书中明确提出是否实施建筑产业化的意见,以及预制装配化率、一次性装修面积比例等内容,并和供地方案一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措施 积极参与将有资金补贴
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委获悉,按照“不同区域、不同项目、分类推进”的原则,在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青岛蓝色硅谷等区域和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的项目中,将优先发展装配式建筑项目。对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造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工务工程等建筑项目,所增加的成本计入项目建设成本。鼓励商业开发项目积极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造。此外,利用市政府现行的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等各类扶持政策,采取财政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优先扶持建筑产业化项目,鼓励建筑产业化重大项目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我市建筑产业化生产企业参与工程建设的具体资金补贴奖励政策将另行制定。 ”市城乡建设委负责人表示。
全市装配式建筑目标
●2014年开工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
●2015年开工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
●2016年占住宅开工总量比例20%以上
一次性装修比例目标
●从2016开始,新建住宅一次性装修比例达40%以上(记者 刘兰星)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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