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企业信息网上全公示 弄虚作假将上黑榜
来源:青岛早报 2014-09-25 09:34:00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变政府监管为社会监督
早报讯 我市72万户市场主体的信息将全部在网上公开,你想查我市任何一家企业的基本信息或是信用情况均可查到。昨日下午,记者从市工商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0月1日起,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将正式实施,企业信息公示的年报制将取代以往的年检制。不按期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或报送虚假信息的企业将登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予以公示。
发布 企业信息网上全公示
国务院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其中包括企业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站的名称等6类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等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但经过企业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查询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施行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体现了政府减少对企业直接干预。”市工商局企业信用处处长马海琳介绍,条例的实施从依靠行政监管手段向注重运用信用监管手段转变。企业信用信息都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守法、违法经营状况一目了然,其信用状况由全社会来评判,行为由全社会来监督,使得企业高度重视本身的信用,更利于推动社会诚信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市场经济环境的健康发展。
监督 3%以上的企业将被抽检
除了企业主动公示信息外,是否还有别的办法监管企业信息呢?为了加强对企业信息公示的监督管理,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还制定了《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企业,对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市工商将按照公平规范的要求,根据企业注册号等随机摇号,抽取辖区内不少于3%的企业,确定检查名单。
抽查也将分为不定向抽查和定向抽查。不定向抽查时,工商将随机摇号抽取确定检查企业名单,对其通过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定向抽查,工商将按照企业类型、经营规模、所属行业、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随机摇号抽取确定检查企业的名单,并对通过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工商在检查中为未发现企业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会在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将检查结果记录在该企业的公示信息中。
惩罚 弄虚作假进“黑榜”
对于检查中发现有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公示的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或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这4种情况将被拉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只有在3年内依照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才能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其中存在严重信息虚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按照规定,将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一旦企业进入这个名单,将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严格监控,其负责人3年内将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的负责人。同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等方面也将对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予以限制和禁入。(记者 樊蓉 通讯员 高吉祥)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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