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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成立民间组织可直接去民政部门注册

来源:城市信报   作者:张鹏   2014-04-25 13:30:00

关键词: 方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方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推广方案;科技类

  想成立民间组织,这下简单多了。记者4月24日从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获悉,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点,近日将在全市推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方案》,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以后都可以不用找主管单位审批 ,直接到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就可以了。

  家住市南区的赵先生热衷公益,想成立一个公益服务组织,但一打听才知道,民间社会组织注册很严格,首先必须先获得所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才能到民政部门登记,而且中间还要找会计事务所做一个审计报告,大约要几百块钱。花费是小事,关键找个挂靠单位不容易。“现在好了,三四天就可以把证办好。”

  24日,记者从市民管局了解到,登记程序由繁变简,得益于市里推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方案》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推广方案》。《方案》中指出,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以后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民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方案》推行之后,取消社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前置审批,不仅简化了登记手续,也避免了之前主管单位挂靠难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除了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之外,《方案》还有其他措施为社会组织登记“松绑”。

  实施“一业多会”,鼓励适度竞争。《方案》中允许同一行业根据需要成立多个行业协会,可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小类标准设立行业协会商会,允许同一行业按产业链各个环节、经营方式和服务类型设立行业协会商会,允许成立跨区域性行业协会商会。允许吸纳非本地籍会员加入本地社会团体。

  除此之外,《方案》还取消和下放登记管理权限,取消对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和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审批。将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登记管理权限下放到区市民政部门。

  最后,《方案》也减少了社会组织登记的审批环节。在申报材料上,实行容缺受理制度,对主件齐全、次件暂缺的材料可先行予以受理。注册资金在5万元以内的社会组织申请登记时不需要提供验资报告,以银行资信证明代替(有前置许可的除外)。记者 张鹏

初审编辑:赫洋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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