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货车交通违规举报有奖 将设无证禁行区
来源:大众网 作者:王琨 2013-02-28 22:06:00
大众网青岛2月28日讯(记者 王琨) “2.26”事故过去两天,今天下午,青岛市政府下发红头文件 青政发〔2013〕10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中型货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以此加强重中型货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该通告有效期自即日起至2016年2月28日。
拉网检查搭配考核职能部门总动员
通知要求公安、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城管执法、市政公用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立即组织开展对重中型货运车辆安全的专项整治行动。
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对未与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的建筑工地,依法予以停工;凡未密闭加盖、渣土高出车厢的运输车辆,一律不得驶离工地。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严厉查处乱倒、乱卸垃圾和散流物体撒漏污染道路的违法行为。市政公用部门应当严厉查处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进行严格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法取消特许经营资格。
无证大货有了禁行区 有通行证也要限时通行
除了政府职能部门紧急动员,通知还要求货运企业应当加强对所属货运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对于未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相关通行证的重中型货运车辆,严禁在市区遵义路、滨海路、天水路以南,滨海大道(含)以西,环湾路、杭州支路以东行驶;已取得通行证的,禁止7∶00—9∶30和16∶30—19∶00在上述区域通行。
此外,通知还严禁套牌、无牌车辆上路行驶。对超载、超限、超速、疲劳驾驶、集装箱车辆不按规定使用转锁装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由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有奖 各部门电话都能打
同时,对于中型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查实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举报电话为:青岛市公安局122 或者66572200,市交通运输委82817777,市城乡建设委85061282,市城管行政执法局82877110,市市政公用局85629813,市安全监管局12350,市行政效能投诉85911555。
通知要求门应当在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严格执法,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工作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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