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

投稿信箱: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青岛新闻

连续缴费一年才可享生育保险 津贴基数改变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2012-09-13 07:06:00

第五媒体 第一时间 彩信发送 每天两期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QLWB10086轻松定制
每月资
费三元
    领取生育津贴的女职工,须在生育前连续足额缴纳一年的社保费用。昨日,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工伤与生育保险待遇处乔善骏处长参与在线问政,与网友交流“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方面的问题。据了解,我市已调整了生育津贴政策,个人津贴不再以本人当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也不是社平工资,而是改成“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在网谈中还有不少网友咨询生育保险的相关问题,“说要连续交满十二个月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应该是截止到怀孕还是生孩子的累计时间?”一名网友咨询说,如果连续缴费1年后又不缴费了,还能享受生育津贴吗?对此乔善骏回答说,根据我市有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上述“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是指职工分娩前的一年,如2012年9月份开始缴纳生育保险费,2013年9月1日以后生育即可享受生育待遇。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为职工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否则生育津贴暂停拨付。30岁以后生育第一胎,顺产产假158天,难产剖宫产产假173天。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青岛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标准,按以下公式计算:生育津贴标准=当年度1月份单位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对应的参加生育保险人数。(记者 陈珂)
栾晓磊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