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

投稿信箱: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青岛时政

青岛优化经济环境获突破 行政审批提速32.07%

来源:大众网   作者:刘宝迎   2012-12-24 21:16:00

第五媒体 第一时间 彩信发送 每天两期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QLWB10086轻松定制
每月资
费三元
    大众网青岛12月24日讯 (记者 刘宝迎) 记者从今天下午召开的青岛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情况会议上了解到,今年,青岛市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在下放审批权、提高审批效率、减少收费降低企业负担、规范行政执法和中介机构行为、降低小微企业门槛、规范政务服务、严格问责、平安青岛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全面精简下放审批事项 
    按照“该放必放”、“能放则放”的原则,今年,青岛市向市南、市北、李沧三区下放75项审批事项,向崂山、城阳、黄岛三区下放132项,向县级市下放107项;涉及行政许可109 项,非行政许可22 项,监督服务事项4项。今年下放的重点是区市,今后一个时期,将逐步向镇(办事处)下放审批事项、向重点村(社区)下放便民服务事项,从而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方便、更加快捷、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 
    行政审批全面提速 
    截止目前,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审批事项总体提速达32.07%。其中,房建工程项目政府投资类和社会投资类建分别压缩为67个工作日和60个工作日,提速60%。工业项目核准类和备案类审批时限,分别压缩到23个工作日和19个工作日,提速55%,服务业项目压缩到20个工作日,提速75%。新流程正在市、区两级行政审批大厅试运行。 
    3个经济功能区赋予市级经济管理权限 
    为了更好地满足经济功能区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在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经验的基础上,向红岛经济区、西海岸经济新区和蓝色硅谷核心区赋予了17项市级经济管理权限,主要包括立项、土地、规划、建设、环保等方面,共涉及24个市直部门,对现有市级经济管理权实现了“能放则放”,从而更好地促进经济功能区的建设和发展。 
    大幅削减涉企收费 
    今年来青岛市对4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减免、暂停、后置征收或降低收费标准,依法对8项经营服务性收费纳入政府定价,实行规范管理,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实行落地审批“零收费”,对小微系企业注册登记实行零收费。近期,拟试行对基本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的各项收费实行一次性告知和阶段性集中收取,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投资人。经过削减各类收费,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5亿多元。 
    大幅降低小微企业门槛 
    今年来青岛市从降低准入门槛,放宽登记条件、简化登记流程、免除部分登记管理事项、减少收费、扶持创业和转型升级等六个方面制定了19项具体措施。推动登记注册环节实现新突破。小微企业注册资本“零首付”登记,余额5年内缴足,同时拟将“零首付”注册的公司放宽到200万元以下的公司。小微企业在设立、变更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使用货币出资,可凭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办理工商登记,无需凭验资中介机构验资报告。试行部分从事便利行业免登记制度。新登记设立小微企业经营不足一年的,可不参加首次年度年检。 
    适当放宽现有规定。重点放宽自然人在不同地址申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实行企业住所与经营(生产)场所分离制度、同一地址登记多家企业、从事连锁经营企业以及网上商品交易和服务的注册等方面条件。 
    优化登记注册审批流程。各类孵化园、创业园、集中办公区等企业集聚区设立小微企业,可集中办理消防、环评手续,可免予提交房屋权属证明办理注册登记、实行集中年检。 
    加强中介机构规范管理 
    青岛市把与政府审批相关、有一定独家经营性质的中介机构,纳入市、区(市)两级审批大厅管理,纳入审批时限控制。对中介机构实行 “星级”管理,建立信用信息平台,制定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奖惩机制、黑名单和资格准入等制度,规范和整顿中介市场,引导和督促中介机构合法经营、规模发展。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通过行政处罚权实施细化量化标准、优化再造流程、统一网上流转、信息网上公开,使行政处罚工作更加规范、透明,进一步提升了青岛政府部门行政执法的质量、效率和水平。 
    细化量化标准。对每个行政处罚事项,根据违规事实、金额、情节等因素,按照不低于五个档次来进行拆分细化。细化量化后,市级44个执法部门的6274项处罚权共被拆分为28165个裁量阶次,使处罚裁量逐步达到“零自由”。 
    统一网上流转。自优化再造流程基础上,建设市、区一体运行的处罚业务网络系统,由原来的“纸上”运行转为网上运行,使有关制度执行更刚性,处罚行为更规范。同时配套建设了电子监督系统,对案件过程、裁量标准等关键环节实时监控。 
    建立“网上大厅”。依托互联网建成开通了“青岛市行政处罚网上服务大厅”,及时公布处罚信息,企业可网上查询结果,群众可网上举报。
吴立州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