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苯胺泄漏事件污染监测数据存矛盾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2013-01-07 08:31:00
费三元
制图:宋 嵩
原标题:长治苯胺泄漏真相待解(热点解读·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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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下午,山西省政府接到报告称:2012年12月31日7时40分,位于长治市潞城市的潞安天脊煤化工集团苯胺罐区因输送软管破裂发生泄漏,随浊漳河流出省外,经过初步核查泄漏量约8.7吨。
为何事故发生5天之后才向公众通报?泄漏危害程度如何?污染是否得到控制?本报多路记者赶赴现场进行了调查。
1月6日,记者在天脊集团泄漏苯胺的排污渠看到,河渠已经干涸,渠道上洒满石灰粉,在河口处许多装满活性炭的麻袋筑起了一道“碳坝”。
苯胺库区门口,立有三块蓝色信息警示牌,标明“苯胺:重大危化品,危害等级:二类”。库区保安严阵以待,拒绝记者进入,称“非本单位车辆、人员,没有领导的通知一概不准进入”。
6日晚,记者从事故处置工作组了解到,目前4名直接责任人已被初步处理,天脊方元公司总经理陈建温、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任勇杰、储运车间主任程新生、副主任宋涛被撤职,待事故调查结束后,再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一次事故报告与第二次“续报”相差5天
泄漏事故是否存在瞒报迟报?
据天脊化工“12·31”事故处置工作组6日晚8时通报:2012年12月31日事故发生后,长治市政府和企业当即启动应急预案,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在浊漳河及支流共设置八道活性炭过滤泄漏物拦截坝,对污染物进行吸附清理,长治市环保局和企业分别在入河口、实会断面、红旗渠、王家庄、青年洞等处设立八个监测点位,每2小时取水1次,对氨氮、化学需氧量、苯胺等项目开展应急监测。
但是,1月5日上午,天脊集团才“续报”了苯胺泄漏的进一步情况。经初步核查,当时泄漏总量约为38.7吨,发现泄漏后,有关方面同时关闭管道入口出口,黄牛蹄干涸水库截留了30吨的苯胺,约有8.7吨苯胺排入浊漳河。
按照相关法规规定,长治市政府立即将续报情况上报山西省政府,省政府第一时间上报国务院。同时,迅速向河北邯郸、河南安阳两市通报了情况。
为何事故发生5日后天脊集团才“续报”泄漏情况?究竟第一次事故报告情况与第二次“续报”之间存在多大差距和水分?该事故是否存在瞒报、迟报情况?
受事故处置工作组委托的山西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刘大山表示,对此事故可能存在的瞒报、迟报情况,调查组目前正在调查,并将及时通报调查情况。
山西通报称岳城水库“未发现污染”,安阳监测出部分水体苯胺超标
污染检测数据为何存在矛盾?
据事故应急指挥部介绍,苯胺泄漏后,浊漳河出山西省界的王家庄监测点的苯胺浓度一度达到国家标准的720倍。经全力清理,截至6日2时,王家庄监测点浓度已下降到国家标准的34倍。
6日晚,事故处置工作组表示,国家有关部门已现场对岳城水库入库、库中、坝前、出库断面进行全面采样和检测,结果表明目前岳城水库水质尚未发现苯胺类有机物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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