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群体性事件在场辅警被批执法粗暴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 2012-10-26 08: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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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四川省泸州市一次小小拥堵,造成一人死亡,并扩大成群体性事件。在事件纠纷中,一方主角并非正规交警,而是两名辅警。其中暴露出的执法辅助人员规范问题,再次成为焦点。
“辅警队伍管理的不规范,直接导致了辅警执法的随意性。一旦发生问题,执法责任难以明确。”中国政法大学郎佩娟教授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
泸州事件中,两名辅警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到现场疏堵,发现一辆大货车违规停车,司机拒绝驶离,双方发生语言和肢体冲突。司机突然身体不适并叫“车上有药”,服下数分钟后,不适加重,120现场施救无效死亡。这起事件最终引发了对现场警察、警车的冲击。
事件后,辅警“执法粗暴”受到了舆论批评。据《法制日报》公布的不完全统计,2012年全国仅公安部门的警务辅助人员,就超过了100万人。
“辅警和辅助执法行为的出现是一种必然。”郎佩娟教授说。随着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矛盾复杂化,社会管理成本增加,警力缺口扩大。同时,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不扩展编制”的要求,也决定了很难通过招收正式警务人员来解决人力缺口。
“因此,引进社会人员和委托给社会组织执法,都是针对这一问题的有效解决办法。应该说这是社会发展的趋势,应该让社会更多地自己管自己。”郎教授说。
但由于立法欠缺,辅警的法律地位不明确、职责权限无依据、保障标准不统一、队伍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也日益显现。
郎教授指出,目前,辅助执法存在“三大问题”。
一大问题是,执法单位在委托、聘请辅助执法人员的过程中不规范,缺乏正规手续。“即便办理了手续,也存在委托事项不明、权限不明、期限不明、责任不清。”而聘请程序也过于随意,缺少严格的聘任和业务指导过程。
“正是这种种不规范,导致不少辅助执法人员超越甚至滥用职权,态度不端,办人情案、关系案,甚至是权钱交易。”郎教授说。
第二,辅助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不足,法治意识落后。比如,去年发生了深圳联防队员公然入室强奸妇女的事件。“辅助执法人员有了一点小权力就趾高气扬的官本位思想,造成了非常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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