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车祸涉事车型已禁售 多厂商仍暗售卧铺大巴
来源:中国网 作者: 2012-08-28 11:20:00
费三元
陕西延安8·26特大交通事故之后,卧铺大巴的存废再成焦点。
实际上,相关部门早已出台规定取缔卧铺大巴。但《国际金融报》记者8月27日调查发现,早在今年3月就禁止销售的卧铺大巴仍在市面“悄悄”销售。
记者昨日向“中国客车第一品牌”宇通客车北京办事处咨询某款卧铺客车时,该办事处人士表示,卧铺大巴仍然可以购买,并且和以前一样可以自主选择配置。而业内人士透露,国内很多知名的客车生产商都还在暗地里销售卧铺客车。
实际上,陕西延安8·26特大交通事故中出事的卧铺大巴,正是宇通客车生产的。
卧铺客车“暗售”
其实,相关部门早已出台规定取缔卧铺大巴。去年12月31日,工信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相关通知,规定自今年3月1日起,相关卧铺客车产品暂停生产、销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停办理卧铺客车注册登记等。
但是,《国际金融报》记者在实际调查中发现,新规实行近半年之后,卧铺大巴仍然在市场上卖得火热。
记者昨日在宇通官网上看到,其各地办事处的“产品展示”一栏中,仍然有数款卧铺大巴。对此宇通客车产品部人士向记者解释,网站上的产品只是展示,并非是为了销售。
但这一禁令在各地方办事处走了样。
“ZK6146HQC9(某卧铺大巴型号)这个产品还有售,不过需要预定。”8月27日,宇通客车北京办事处人士对记者表示,卧铺大巴仍然可以购买,并且和以前一样可以自主选择配置。
而实际上,这种情况也不只是发生在北京地区。记者随机拨打了宇通在四川、山东等地办事处的电话,销售人员均表示可以购买。而业内人士透露,不止是宇通,国内很多知名的客车生产商都还在暗地里销售卧铺客车。
“很多规定出来之后,都是这样。没有实施细则,没有具体执行部门,最后就成墙上挂的了。”8月27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会长迟亦枫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卧铺大巴的禁而不止是由于各地没有具体的执行和监管办法。
取缔对行业影响小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延安双层卧铺客车着火并致36人死亡的事件背后,该款大巴的生产企业亦浮出水面。宇通汽车,正是这次事故的出事卧铺客车的生产方。
谈及此次事件对宇通经营的影响,宇通汽车某内部人士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这对宇通本身,或者整个客车行业而言,影响甚微,“近几年,卧铺客车的销售本来就处在持续下滑之中,基本没有什么销售成绩可言。所以,取消了生产、销售对我们基本没有影响。”
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希望取缔卧铺大巴的态度早已表明。适用长距离旅行的卧铺客车是中国特有的车型,在国外没有这种车型。但长途卧铺车由于重心高、过道窄、易燃物多,易出事故,一旦出事,损失往往非常惨重,也正是由于安全性较差,其在今年被“喊停”。
按照上述的工信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通知,如果没有新的准入规定出台,按照卧铺客车正常的报废年限,5年后卧铺车将从长途客运市场上消失。而在另一方面,随着高铁、动车等交通方式的逐渐完善,长途大巴也正在失去市场。
而这一次,延安的这场车祸更是将直接取缔卧铺客车的声音放大,有人预测长途卧铺车将提前彻底消失。“卧铺大巴存在两个不足:一个是技术标准缺失,比如空间标准、逃生设施等。另一个是管理,应该建立双司机制,避免疲劳驾驶。有好的管理制度就可以避免惨剧的发生。”迟亦枫表示。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鉴于目前交通并不是很完善,而卧铺大巴这种点对点的交通方式在市场上还是很有需求的,受部分人士欢迎,并不能简单取消。取消之后,也可能会有各种钻空子的做法出来,比如改装车之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