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旅行社“先旅游后付费”
来源:东方网 作者: 2013-03-14 10:37:00
东方网3月12日消息:据《新闻晚报》报道,沪上有旅行社试水推出“先旅游、后付款”类产品,消费者可以游玩回来后再支付旅游费用,如果抓到“小辫子”,还能获得一定金额的赔付并直接在支付的团费中抵扣。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虽然这样的方式是为保护游客的权益,但执行起来对旅行社和游客双方都有不低的要求,想大规模地在旅游产品中使用该模式尚无可能。
游客有两项以上不满意可不付款
记者从推出此种游览模式的大通旅游了解到,旅行社会提前告知游客此旅游产品的报价,但不会事先收取费用。游客与旅行社除签订旅游合同外,还会签订一份承诺书,包含游览、车辆、用餐、服务四大方面的承诺。
根据这份承诺书的约定,如果游客在游览过程中发现违背约定的,游客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赔偿,在支付团费时扣除,若有超过二项以上不达标,游客可直接拒绝付款。 “若使用非持证导游,经查属实的,将向旅游者赔偿300元/人。导游未按国家规定标准或行业标准提供导游服务,经查属实的,按照行业最高标准赔偿旅游费用总额的5%。这样一来就对旅行社服务品质的要求非常高,因为稍不注意有了差错赔付客人的话,这单生意可能就不赚钱甚至赔本了。 ”大通旅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目前这种“先旅游、后付费”模式的产品仅在少数短途游线路中小范围试行,本周末的首发团仅限20人报名。昨天是该产品上市销售首日,接到不少游客的咨询,意外的是不少客人都显得顾虑重重,怕这样“颠覆性”的产品会不会存在猫腻和陷阱。
业内担心标准认定与执行困难
事实上早在2011年底,支付宝就推出旅游担保交易平台,当时包括北京、上海、三亚、杭州、四川等地近10个旅游集散中心和旅游网站都有意向支持这个平台的推广。操作方式是:游客在支持旅游担保交易的网站下单购买旅游产品,支付宝会给游客提供与旅游网站签约的电子合同,并暂时“冻结”预付旅游款项,待行程结束,消费者对交易没有异议,支付宝才放款给商家。一旦出现纠纷,游客可在3天内提出维权申请。若双方协商不成,则启动调解赔付机制,根据调解意见对“冻结”交易资金进行赔付分配处理。
“消费者满意的标准是什么?旅行社提供的服务标准又是什么?这些都很难衡量。而且支付宝作为第三方机构评判双方的对错是否合理呢?”当时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加入支付宝这一平台,上海市旅游集散中心相关负责人对“先旅游、后付款”模式的操作性提出了质疑,“黄金周单日客流少说5000人,7天就是约4万人,按一日游200元/人的标准计算,旅行社需先行垫付800万元,一般旅行社根本做不到。 ”
不少业者均认为,旅行社要为客人先行垫付费用,这不但对资金链的要求非常高,也对客人的诚信程度有一定要求。 “要推行这一服务,不但需要旅行社遵守约定提高服务品质,对游客的素质要求也非常高。”有业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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