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商事制度改革成效获国办通报表扬
来源:大众网 2017-04-29 21:56:00
大众网青岛4月29日讯(记者王梦馨)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对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青岛市作为推动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工作及时到位、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的市、县(市、区)之一,得到表扬激励。
近年来,在青岛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工商局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有效激发了社会创业热情和市场活力,多项改革举措走在全国全省前列。记者从青岛市工商局了解到,目前,青岛市场主体数量稳步增长,截至2016年底,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00.48万户,年均增长10.2万户,占全省市场主体总量的七分之一,居全省首位,居副省级城市第四。注册资本(金)数额大幅提高,截至2016年底,全市市场主体注册资本(金)总额23094.5亿元,占全省注册资本(金)总额的近五分之一,居全省首位。城市创业密度显著提升,2016年,青岛市新登记市场主体17.7万户,平均每个工作日新诞生市场主体708户。截至2016年底,青岛市创业密度(每万人拥有市场主体户数)达到1105户,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5倍,居全省第一,居副省级城市第四。民营经济发展步伐加快,2016年,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4470亿元,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44.7%,实现税收883.82亿元,占全市税收总额的比重为44.2%,新吸纳就业50.2万人,占全市新增城镇就业人口总量的73.9%。
在具体工作举措方面,近年来,青岛市先后实施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年检改年报、“先照后证”、“三证合一”等改革,缓解了创业资金筹集压力,解决了经营资格限制问题,降低了创业成本,特别是2016年以来,青岛市工商局推出多项利民利企改革举措,改革推进走在了全国前列。
记者了解到,青岛市工商局在实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实行了企业“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将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纳入整合范围,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实现了“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提升了登记注册效率,截至今年3月,已颁发新版企业执照6.67万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1.69万张。实施了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出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意见”,对行业目录、申报规则、核准流程等实施流程再造,取消区市局预审环节,对冠“青岛”企业名称实施“自主申报”,实行企业自主网上申报、网上自动查询比对、网上批量核准反馈模式。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改革,通过简化登记材料,取消个体工商户登记前事先准备、填写材料、表格等环节,实现当场申请、当场发照、立等可取,有效降低了创业成本。实施企业住所登记制度改革,允许企业“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推出“三个一次”便民助企服务举措,实现“数据网上行、业务网上办、办事零见面”,让企业“不跑腿”,为群众和企业带来了极大便利。此外,青岛市工商局全力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助推商标品牌战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落实市场“宽进”原则的同时,不放松“严管”责任。
据了解,2017年,青岛市工商局将围绕建设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门槛、提高效率、完善服务,推动形成新的改革热点和改革亮点,为青岛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提供持久动力。青岛市工商局还将继续推进市场准入便利化,加快推进“多证合一”工作,进一步降低开办企业的制度性成本,提高投资创业热情。加快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逐步实施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提高企业登记管理的便利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全力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开设“民营经济每月讲坛”,举办民营企业创业精英高级研修班,不断提升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能力和水平。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鼓励和支持企业注册商标,力争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增长2万件以上,市场主体注册商标拥有率增长2个百分点,建设好青岛商标品牌展示馆,为全市优秀商标品牌企业提供展示窗口和交流的平台。
责任编辑:王梦馨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