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11月10日讯 9日下午,青岛市工商局组织召开全市电商企业集中约谈会,主要目的是在“双11”来临之际,配合市委、市政府开展的全市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通过约谈的形式,通报我市电商企业在经营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强化经营者消费维权的责任意识,建立消费维权预警工作机制,共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青岛市7家电商企业负责人,购物消费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商务局、市食药监局和市物价局有关处室的负责人,以及市工商局消保处、12315指挥中心、网监处和市消保委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约谈会上,市物价局副局长王云洪对网购中的价格政策作了宣传和提醒,市工商局通报了1至10月我市电商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宣讲了规范网络交易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就电商企业落实无理由退货提出了相关要求。据青岛市工商局12315统计,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1月9日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共受理网上购物类电话共1469件,同比上升0.69%。其中咨询1009件,占受理总量的68.69%,同比下降12.56%;投诉431件,占受理总量的29.34%,同比上升55.60%;举报35件,占受理总量的2.38%,同比上升25%。
青岛市工商局副局长刘伟政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刘伟政强调,“双11”期间,电商企业作为构建诚信守法的网络交易环境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不得限制电商经营者参与公平竞争;不以恶意营销手段参与竞争,自觉树立起电商平台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电商企业要认真审查平台内经营者资质,制定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线上巡查和抽检,保护好经营者的商业秘密和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对网络经营者的教育、服务、管理和监督,借助大数据平台和“互联网+”等工作理念,强化网上购物的信用等级评价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引导经营者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刘伟政要求,电商企业要重视消费者的投诉,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和完善经营者首问和先行赔偿制度,对于消费者维护权益的合理要求,经营者不得推诿,不得故意拖延处理或者无理拒绝,要积极优化团队管理,改进服务质量,妥善解决购物纠纷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企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参与到监管和消费维权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与网络经营者、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努力,建立起“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的长效监管机制和社会共治格局。
刘伟政指出,“双11”期间,工商机关要加大对发布虚假销售信息、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实施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同时,围绕当前网络购物消费市场的特点,要积极做好监督管理和行政指导工作,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