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四种自救情形
来源:青岛大众网 作者: 2009-10-21 16:00:00
费三元
要加强对青少年自护自救教育,并不是让我们的孩子自己以暴抗暴,并不意味着政府、社会可以放弃自己的责任和对孩子们的保护。
我们一直强调保护有两个层面的意义,第一通过司法体系提供一系列的保护措施;第二是自护自救。
很多情况下,青少年随着年龄的增大,他在社会上都是以个体的身份出现的——自己到学校去上学,自己到商场去购物,自己到电影院去看电影……在这种情况下谁来保护你?伤害在你身边随时都可能发生,“孩子们太幼稚了,太容易被人骗了,上下学不接送,确实不放心啊!”校门口,站在寒风里等孩子下学的家长这样对记者说。
在我国,很少有学校为学生专门开课,系统传授应急自救方面的知识。
虽然家长们都很担心孩子发生不测,但是,很少有家长有意识地对孩子进行过自救方面的教育,最多就是用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惨痛事件吓唬孩子,孩子从中接受更多的是恐惧,而学不到任何自救的方法。
甚至有一些家长根本就不清楚孩子在什么情况下可能受到意外伤害。
为此,安众网分析了青少年最需要自救知识的四种情形:
1、遇到校外勒索
这几乎是青少年受到意外伤害最常见的情形之一。许多学生都受到过比自己年龄大的或社会流氓的敲诈,在这种情况下,青少年如果缺乏必要的自救知识,同样会面临生命的危险。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1999年12月29日晚10时许,广州市海珠区蓝天中学初三男生李宝雄、邝某以及中专学生黎某在回家的路上,突然被四名持刀少年拦截。邝某见对方来者不善,马上推开抓住自己的人,跑上大路。而身材高大的李宝雄却十分听话地跟着四个持刀恶少向黑巷里走去。四恶少将李宝雄、黎某拉到内街一栋大楼的围墙内,要李宝雄、黎某跟着他们上楼。李宝雄、黎某不肯,四恶少竟凶狠地捅了李宝雄左胸、大腿等六七刀,致使李宝雄的肺、心脏、胃、肠等多处受伤。黎某也中了8刀,但伤不致命。而李宝雄在深度昏迷13天后,终因心脏破裂大出血,呼吸和循环系统衰竭而亡。
一位初一学生的母亲告诉记者,他儿子也有两三次被抢劫的经历,一次没钱还被踢了一脚,但当母亲问他如果遇到李宝雄这类情形怎么办时,他的回答是:“不知道!”
我们曾做过一次试验,以 若干名学生为对象,当家里只有学生一人在家时进行敲门试验,通过多种借口,比如:查煤、气表、修理电器、检查供暖设备等,都敲开了这些学生的家门。青少年的自警意识之差由此可见一斑。
遇到坏人是对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的一个严峻考验,一个自救意识强的人,在犯罪分子伪装时可以戳穿他;在犯罪分子凶相毕露时,敢于与他进行斗争。而对于一个自救意识差的人来说,遇到坏人之时就是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甚至还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1998年11月18日是为人们关注的“流星雨之夜”。凌晨3点多钟,北京市八里庄地区14岁的女中学生马F和她表弟在看完流星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罪犯庞德禄。庞犯自称是联防队员,要察看马F的证件。当马F的表弟被支走回家取学生证时,庞犯以去派出所为由将马F带上出租车,诱骗至高碑店乡的一小公园内隐蔽处,猛然将马F摔倒在地,双手掐其颈部,并用木棍殴打马F的头部,还用布堵住马F的嘴,见马F昏死过去,便对其进行流氓活动。当庞德禄发觉马F已经死亡,便用草覆盖尸体后逃逸。
据庞犯交待,他将马F带走的路上,曾不止一次地遇到行人,当时他心里很紧张,但马F并没有呼喊求救。另外,罪犯遇到马F姐弟的地方,离马F的家不过300米!距离凶案现场却有很长一段路程,庞犯还打了一辆出租车。事后据那位出租司机反映,当时马F是自己打开车门上的车,一路上,她也一直没有向司机示警或求救。那位司机说,这个小姑娘死得太可惜了,其实当时只要她有一点暗示,我肯定会帮助她。
2、遭遇诱骗
骗子在人们的心目中一般都是很狡滑的,一些犯罪分子的欺骗手段并不高明,有的甚至可以算作拙劣,却也能使一些青少年上当,这只能说明青少年自警、自救意识太薄弱。
1999年10月28日14时15分,睡午觉睡过了头的山西大学科学哲学专业的研究生韩婕匆匆赶往教室。校园里行人稀少。路上,一个二十三四岁、模样文静的陌生人对她说:“嗨!你的学费为什么还没有交?我是‘学生科’的老师,走,跟我到‘学生科’去一趟。”她答:“什么?我的学费早交了!”对方坚持:“交了?不可能!‘学生科’的电脑里没有,不信你跟我到科里去看看。”随后,韩婕就跟着“老师”走出校门,坐上电车,来到一公里之外的另一所大学。中途“老师”还询问她的家庭情况及与学费有关的几个问题,并“此地无银三百两”地告诉她“电脑在财大”。等跟着“老师”来到伸手不见五指的山西财经大学主楼地下室时,她才意识到有问题,但已经晚了,“老师”狠狠地掐住了她的脖子……不到一分钟,韩婕就失去了反抗能力。
3、防犯身后的跟踪
据有关部门介绍,近年来,犯罪分子尾随青少年,特别是低龄学生进行犯罪的案例不断增加。一些学生放学后,有的只顾低头走路,有的和同学嬉戏玩耍,并不注意身后的情况,直到掏出钥匙开门时,还不知道有一双罪恶的手已经伸过来。
一位家长介绍说,她上小学5年级的女儿有一次就差点儿出事。那是半年前,放学以后,她的女儿刚出校门就被一个高大的男人盯上了。一路走回来,其实她的女儿也感到一个男人总跟着自己,但却没在意。当她的女儿打开门正要进门时,忽然被身后的男人推了一
把,女儿“哎哟”叫了一声,她和丈夫连忙奔将出来。那人见家中有人,便赶忙转身逃走了。这位家长直到现在还心有余悸地说:“真悬呀,要不是那天我们到家早点儿,就出大事儿 了。”
4、来自不良教师的伤害
社会流氓的为非作歹,导致了社会治安秩序的不稳定,社会公共场所成了青少年最容易受到伤害的地方。那么,呆在学校里应该是最安全的了吧?令人遗憾的答案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未必。如果青少年缺少自救知识的话,照样会受到不良教师(当然是极少数)的伤害。
1999年12月13日下午,贵州省湄潭县抄乐乡中心小学五年级二班的班主任罗远寿老师正在上数学课。坐在第一排的冯航,被后排同学王某拉了一下衣服,要对作业本上的数学题。但冯航没转过身去。因为罗老师早在开学时就立下了严厉的班规:“谁敢在上课时转过身去与后排的同学说话,就要惩罚谁,后排同学要吐10次口水给前排转过身来的同学吃。”冯航在一个星期前吃过这苦头。
但在后排的王某一再拉衣服情况下,冯航拗不过,就转过身把自己的本子递给了他。不料,这正好被罗老师看在眼里。
“班规”当即被动用。罗老师叫王某给小冯航吐口水吃,王不敢吐。罗老师便喝令王:“你去把厕所里的屎撬来给冯航吃。”王不敢去。“不去就背书包回家。”王只好哭着到厕所撬了一小块大便回来。
“罗老师当着全班同学,叫王把竹签放到我嘴里,要我把屎吃下去,还说吐出来不算数。我不敢违抗,就把屎硬吞了下去。我哭了,班上的好多同学都哭了。”说这些话时,冯航已泣不成声。
事隔三天后的12月16日,冯永江在外面听到一位老妈妈在问冯航吃屎的事。回到家,他一再追问儿子,还扇了儿子一耳光,冯航才哭诉了事情的前前后后。
在学生的心目中,老师的权威是至高无尚的,但是,再至高无尚也不能让吃屎就吃屎。如果,只是冯航等个别人缺乏自救意识也就罢了,然而,我们看到冯航的同学们也是那样木然,这就令我们忧虑了。
缺乏自警、自救意识是存在于从小学生到中学生到高中生以至到大学生中非常普遍的问题,现在,人们关心的是,在这个问题上,学生应该做什么?家长应该做什么?社会应该做什么?
我们提倡加强对青少年进行自护、自救意识教育,社会上许多人根本不接受我们这个观点。我们多次提出青少年自护、自救的教育问题,而且一般都是选在发生了青少年受到伤害惨案之后,但是,人们还是不理解。人们认为,发生这些惨案是由于社会治安秩序不好,是政府的责任,是社会的责任,你们强调青少年自护、自救,是让青少年以暴抗暴。
我们现有的“应试教育”体制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青少年自护自救教育进入正规
教育系列。对学校来说,对青少年的自护自救教育不是考核和检验其教学业绩的内容,学校的标准只有一个就是升重点、上大学,其它的都不重要。所以,学校很难把这个问题当作一个教学任务来抓。我们到底培养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们培养人到底为了什么?是为了拿文凭还是为了生活得更好?
其实,在国际上,比如:美国、英国、日本,他们对青少年进行自护教育在学校里是非常普及的,从小学到中学都有相关的课程。以日本为例,日本是青少年自杀率非常高的国家,所以,他们对生命的教育是比较重视的,他们有一门课就是组织小学生到太平间里去感受死亡的情景,以加强学生对生命的认识。另外,日本也是一个多灾的国家,防地震、防火、防原子弹的演习,差不多每月就有一次。由于重视,所以,日本青少年表现出来的自护意识就比 较高。说到这里,我想起一件事儿,记得在一次中日青少年海上夏令营里,到了船上,中国孩子做的第一件是找餐厅,而日本孩子第一件事是看安全门在哪儿。事情虽小,却反映出两 国孩子对自己生命的重视的差异和对人生的态度。中国孩子首先想到的是餐厅,吃是第一位的;而日本孩子却去找安全门,生命是第一位的。这就是教育的结果。
现在,虽然我们有的小学校里也开了类似的课程,但是只是跟学生讲不要跟生人说话,以及遇到灾害怎样避险等,还不普及,授课方法上也存在问题。青少年自护、自救教育这种课,应该不同于过去那种灌输式的我说着你听着的模式,它强调的是一种训练,也就是说它注重的是一种操作,需要教育提供一些必要的技能、方法。只有掌握了这些技能和方法,在一些 非常事件发生的时候,你才能有意识和能力去保护自己。所以,仅仅靠讲一讲、说一说是远远不够的,现在许多学生就反映都没有练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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