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轿车为礼让“生命线”闯红灯 交警部门免处罚
来源:大众网 作者:高玉清 2016-05-05 15:51:00
关键词: 胶州;生命线;交警
两辆轿车闯红灯礼让“生命线”。
视频显示,画面中的白色小轿车闯红灯为救护车让路。
大众网青岛5月5日讯(记者 高玉清 通讯员 于超)近日,胶州一辆白色小轿车因避让救护车闯红灯而被监控抓拍。交警部门在录入违法记录时,注意到了这一细节,经过与医院方面联系,确认了白色小轿车当时确实因避让救护车而闯红灯,最终,交警部门及时删除了该车的违法记录。
5月1日18时许,一辆救护车正由南向北紧急行驶,行至常州路和泸州路路口时正值红灯,而救护车前方车道和右侧车道均有车辆正在等绿灯。就在这时,右侧直行车道内本来准备直行的鲁BWVXXX灰色起亚轿车果断右转,与此同时,在救护车正前方号牌为鲁B3XXXX的白色轿车也开启了双闪左拐弯进行让行。但是,白色小轿车因闯红灯而被电子监控抓拍。第二天,交警部门准备录入交通违法行为时发现了左转闯红灯的小轿车,同时看到了紧随其后的救护车,于是推测小轿车很有可能是为了避让救护车而闯红灯。
随后,交警部门与医院方面取得了联系,医院急救中心负责人讲述了当时的情况,“当天下午,医院正在转运一位病人,情况比较紧急,病人家属也希望救护车能开快一点,但是,当时正处于车流量高峰期,从常州路由南向北行驶路况比较堵,行至常州路与泸州路路口的时候,又碰到红灯,前后左右都停满了车,几乎没有一点空隙。” 急救中心负责人介绍说。当时救护车右侧的一辆灰色轿车本来是在等绿灯准备直行,看到救护车后就右拐让出了道路,同时救护车前面直行车道上的白色小轿车也向左拐了过去,及时给救护车让出通道,使救护车顺利地将病人送到医院。
5月3日,交警部门对医院提供的救护车行车记录仪记录的当时场景和“电子警察”拍摄的画面进行核实,最终确认小轿车是因紧急避让救护车而闯红灯,不予以处罚,并将违法记录及时进行删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救护车有优先通过权,不仅是来源于救死扶伤的使命、法律的授权与维护,更来源于大众对其正面形象根深蒂固的认可。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占生命通道,主动为救护车“让道”。
初审编辑:于潇潇
责任编辑:王世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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