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误诊致新生儿脑瘫 被判赔47万元
来源:宁夏日报 作者:裴云云 高莉 2014-04-22 14:57:00
6年前,张霞在青铜峡市某医院就诊并生下儿子小亮(均系化名),当时医生诊治为“未见异常”。正是这一诊断,延误了治疗,致小亮发育迟缓成脑瘫。近日,在青铜峡市法律援助中心持续一年的帮助下,法院判决该医院赔付小亮47万元。
2008年4月的一天,张霞因羊水早破到青铜峡市某医院就诊,当晚生下小亮。当时医院的出生记录为“皮肤红润,其余未见明显异常”。小亮出生后两天,张霞发现孩子出现黄疸便立即询问医生,被告之黄疸是正常生理现象。然而直到满月后,小亮的黄疸仍未褪去。此后张霞带着孩子辗转于多家医院医治,都没有起色。2010年7月,小亮被解放军某医院诊断为脑瘫,并建议进行康复训练。医生称小亮出生时由于产程过长导致缺氧,生理学黄疸转为病理性黄疸,造成体内胆红素过高,从而导致小儿脑瘫。这一诊断对于靠打工谋生的张霞夫妇而言,无异于晴天霹雳。小亮出生后累计住院治疗长达300多天,前后已花费了15万元。
张霞夫妇到当时产子的医院讨要说法,但久久未果。2012年7月,张霞到青铜峡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援助律师受理此案后,一边耐心做好张霞夫妇的心理安抚工作,一边对小亮每次诊治的情况进行分析比对和归纳,并赴北京、西安等地对小亮伤残情况进行鉴定、参加听证会。经鉴定,小亮出生的医院存在医疗过失。医院要求重新进行鉴定,去年8月,经再次鉴定,小亮的伤残程度为3级,护理依赖程度为完全护理依赖。在与医院调解未果后,援助律师为小亮拟写了起诉状,将该医院诉至法庭。
近日,青铜峡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审理,判决该医院赔偿小亮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生存期间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7万元。(记者裴云云 高莉)
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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