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卫生局回应产妇死亡事件
来源:健康报 2014-08-14 10:57:00
近日,“产妇死在手术台上,医生护士失踪”的报道在网上引发关注。8月13日,湖南省湘潭市卫生局就此事向社会作出正式回应。目前,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已要求相关单位对此事进行详细调查。
据湘潭市卫生局介绍,8月10日6时10分,27岁的产妇张某到湘潭县妇幼保健院急诊待产。因产程进程不顺利,行子宫下段剖宫产术,并于12时05分剖出一体重3.9千克的活男婴。胎儿娩出后,产妇出现气促、躁动等症状,医生立即给予抗过敏、解除肺动脉高压、扩充血容量、纠正酸中毒、抗凝等治疗,并启动院内、县、市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该市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2名专家迅速赶到现场指导抢救,初步诊断为羊水栓塞引起的多器官功能衰竭,继续予以抗休克、输血、输液治疗,效果欠佳,台上台下联合会诊后拟行子宫切除术。在抢救过程中,产妇先后出现2次心跳骤停,均予以心肺复苏;21时,产妇第三次出现心跳骤停,再次予以心肺复苏抢救处理;21时30分,经全力抢救无效,产妇死亡。在抢救过程中,院方多次向产妇家属通报病情危重性,采取相关抢救措施前产妇家属也签了字。
据湘潭县妇幼保健院介绍,在医务人员全力抢救产妇的同时,产妇大批家属情绪激动,陆续聚集在手术室外。产妇死亡后,医务人员一直未离开手术室,而是在手术室旁值班室等待。医院负责人一直在手术室与死者家属协商。8月11日零时许,产妇家属实施了打砸医院手术室、殴打工作人员、逼迫医务人员向尸体下跪、封堵医院大门,拉横幅、摆花圈、设灵堂、焚烧纸钱香烛等行为。
产妇死亡后,当地组织县政法委、司法局、公安局、卫生局、妇幼保健院等部门负责人与死者家属进行了3次协商,未达成一致。8月13日上午,湘潭县人民政府和政法委再次组织公安、司法、卫生、医疗纠纷调处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及死者家属进行了协调。
责任编辑:王永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