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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最低工资标准将高于全省 六区四市不相同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   2014-02-26 09: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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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2月25日讯(记者 刘雪莲)  24日,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上指出,从今年3月份起,山东省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的最低工资共分三档,最高档1500元,最低档1200元。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青岛今年的最低工资标准将单独调整,调整标准高于全省。 

  24日召开的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上指出,2013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平稳,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为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奠定了基础。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照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2014年山东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3档分别调整为1500元、1350元、1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5元、13.5元、12元。综合分析全省经济增长、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水平等相关影响因素,参考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确定2014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方案为:以2013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基准线12%,上线20%,下线4%。 

  从1994年至今,我省已12次公布最低工资标准。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 2013年3月1日起执行,分为三档,即1380元、1220元、10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5元、12.5元、11元。最低工资标准的最高档在全国列第8位。此次调整后,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将分别提高120元、130元、120元,平均增长比例为10%。 

  据悉,青岛市目前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从2013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驻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黄岛区、崂山区、城阳区用人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240元调整为1380元,增幅为11.3%;驻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用人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100元调整为1220元,增幅为10.9% 。此外,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一同出炉:驻六区的用人单位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3元调整为14.5元,增幅为11.5% ;驻四市的用人单位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1元调整为12.5元,增幅为13.6%。青岛市2013年的最低工资标准采用的是省标准中较高的两档。 

  2014年,青岛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又会如何调整呢?市人社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青岛市2014年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已基本确定,但今年不再跟着省里走了,标准要单独制定且将高于全省标准,六区和四市标准不同,此外调整时间仍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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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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