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有望翻番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 2013-06-26 15:14:00
从20亿元到100亿元,再到200亿元,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的资金缺口不断扩大。《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作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主要来源,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有望从8厘/千瓦时上调到1分6厘/千瓦时,这意味着每年至少可实际征收400亿元左右的资金。目前该方案已上报,如果顺利最快可能在7月前后出台。
业内专家认为,在扩大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规模的同时,还应完善可再生能源补贴机制,将补贴和产业规模直接挂钩,进一步优化财政补贴发放流程,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扶持风电、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资金来源包括国家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以及向普通用电企业和家庭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两部分。其中,电价附加收入占到绝大份额,也是目前对可再生能源上网发电进行补贴的唯一资金来源。电价附加从2006年开始征收,最初是2厘/千瓦时,2009年11月提高至4厘/千瓦时,2011年12月提高到8厘/千瓦时并一直延续至今。
但这笔资金从2009年开始就一直入不敷出,已征收资金和实际补贴需求缺口越来越大。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缺口为13亿元,2010年缺口20亿元,到2011年缺口已达100多亿元,2012年更是增至200亿元左右。
“按8厘/千瓦时的标准,理论上每年应收电价附加约400亿元,但由于各种减免政策政出多门,征收过程管理不规范,发展基金实际年收入不到200亿元,而且其中约180亿元用于风电补贴,而用于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则严重不足。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
在这种情况下,“寅吃卯粮”现象普遍存在,再加上行政流程繁复,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延迟发放的时间越来越长。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和相关规定,当年的电价附加收入补贴给当年发电上网的新能源企业。然而,推迟一年能拿到补贴已算“及时”,这使得企业资金紧张并形成大量“三角债”。
“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大概有300亿元的补贴资金没有发到企业,其中200亿元是流转原因,100亿元是缺口。”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秘书长欧阳昌裕介绍说。
随着可再生能源加速发展,这一问题将愈加严重。国务院研究室综合司副司长范必曾撰文指出,按照已公布的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2015年补贴资金不少于1000亿元。按目前8厘/千瓦时的补贴水平测算,即使做到应收尽收,2015年可用于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的资金为480亿元左右,仍有500多亿元的资金缺口。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等相关部门从去年年初就对全国新能源发电上网补贴进行摸底统计,以寻求解决资金缺口的方案。今年6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再次明确,扩大可再生能源基金规模,保障对分布式光伏发电按电量补贴的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光伏上网电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的上调将涉及资金筹备问题,要么是提高电价附加标准,要么是由国家财政拨付,但财政部不可能每年都贴大量的资金,因此增加可再生能源基金主要还是要靠上调电价附加。”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赵玉文对记者表示,业内预计光伏电价补贴新政将在7月前后出台,电价附加上调也应该会尽快落实。
“经过几轮讨论后,日前提交了一个电价附加调整的方案,提出在现有基础上增加一倍,各相关部委都表示支持和同意。”一位参与方案制定的人士透露说。不过他同时表示,在政策未正式公布前,可能还有变数。
2012年全社会用电量49591亿千瓦时,以此估算,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如果上调到每千瓦时1分6厘钱,每年可实际征收近400亿元。赵玉文认为,这将满足光伏发电发展的需要。补贴能及时到位的话,投资人有利可图,发展光伏电站的积极性会大增,国内光伏市场也会尽快打开。
欧阳昌裕表示,在扩大基金规模的同时,还应完善可再生能源补贴机制。建议财政部门牵头提出国家中长期财政补贴总量规划,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将财政补贴与规划、项目核准直接挂钩。此外,进一步优化财政补贴发放流程,特别是明确各流程节点的时限要求。
对此,范必建议,取消各地自行出台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减免政策,加强征收和使用各环节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同时,建立每千瓦时补贴额度逐年、逐批次降低的机制,使现有资金补贴尽可能多的电量,促进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尽快达到常规电力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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