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国税局开启国地税合作规范2.0新模式
来源:大众网 2016-03-29 16:54:00
大众网青岛3月29日讯(记者 潘文强 通讯员 王欣)2016年以来,四方国税局围绕总局、市局《合作规范(2.0版)》落地实施的新形势,以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和提高征管效能为出发点,建立合作制度平台,开启合作规范2.0新模式,实现纳税人办税更便捷、征收管理更高效、税收执法更公平的良好效果。
一、协商互动,共建合作制度平台
一是共建一个领导机构。成立由国地税双方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地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国地税合作办公室,为合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共建两项合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重点研究布置合作任务,协调解决合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交流本单位重要活动安排和重大工作部署。建立国地税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定期开展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初步拟定了双方共享的管户信息、申报数据、风险信息、非居民企业信息等5大类21种数据信息,并依据工作开展实际适时增加数据共享范围,进一步加强合作,夯实税基,确保应收尽收。
二、积极对接,推进合作深化细化
一是巩固联合办税阵地。继续延续双方自2010年起实施的办税服务联合办公方式,细化联合办税工作内容,加强服务衔接,统一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在此基础上,按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有关工作要求,进行信息补录、信息共享,研究简易注销程序的共同适用范围,避免纳税人多头跑、多次跑现象,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
二是探索开展风险应对工作。制定国地税联合评估方案,双方指定评估人员,在与企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组织共同集体约谈,定期将涉及地税征收税种的相关风险应对纳税人情况与地税局共享,为其开展风险评估提供线索。地税局将其在日常检查和评估中发现的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风险纳税人情况定期与国税局共享,进一步提高风险应对工作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
三是稳步推进合作执法工作。在国地税双方数据交换顺畅、合作稳步加深的基础上,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基准,有效控制和减少税务行政处罚的随意性,避免国、地税实际工作中行政处罚标准不一,确保税务行政处罚更加公平合理。
三、锐意创新,探索合作新思路
一是联合开展清理欠税。制订《四方国地税联合清理欠税方案》,在纳税人产生欠税后启动国地税联合清理欠税工作程序,视不同情况适用信息互传、调查银行存款余额、保全措施(冻结银行存款)、扣缴税款等措施,最大限度杜绝税款流失。
二是联合开展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按照《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对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体系进行调查评价,引导企业建立相应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并根据不同情况分类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引导大企业建立完善税务风险内控体系。采取遵从应对措施,对收集的企业税收风险信息以及遵从引导、遵从管控等环节反映的企业涉税风险情况在判别、评估基础上,对企业纳税遵从风险实施针对性管理。
三是协同开展个体定税规范工作。制定《个体定税管理国地税合作方案》,采取定期巡查、典型调查等措施加强个体税收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本区域同行业核定结果经常性沟通协商,及时协同调整。落实定额公示制度,每半年将核定定额的初步结果出具《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示》在各自的税务局门户网站、办税场所等区域进行公示。
四是协同做好对外支付税务管理工作。建立协作监管机制,强化合同备案、申报纳税等其他信息监管。按月向地税局传递《备案表》以及属于地税局管辖事项的备案资料。在后续管理中协调建立协作监管机制,对于发现的问题需要对方协助提供合同备案、申报纳税等其他信息的,双方及时响应配合。
五是开展减免税核算工作联合分析,撰写2016年国、地税减免税核算工作分析报告。与地税共享减免税资料信息,通过减免税资料信息查找减免税核算管理中的不足,分析产生问题原因,提出改正措施。重点关注营业税中的减免税政策,便于“营改增”减免税政策的衔接。
责任编辑:潘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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