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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泉玉:青岛检察院五年来共批捕刑事犯罪37937人

来源:大众网   作者:郭欣 张溪 王海声   2017-04-14 22:59:00

关键词: 青岛市检察院;胡泉玉;向人民报告;检察工作

  大众网青岛4月14日讯记者 郭欣 张溪 通讯员 王海声) 4月14日上午,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胡泉玉走进青岛广播电台FM107.6《向人民报告》栏目,主要围绕过去五年检察院各项工作、推进司法改革,以及2017年工作打算等方面和大家交流。

  2016年共查处县处级干部39人

  青岛检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始终保持了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五年,共立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1464人,起诉1197人,法院已判决1092人。其中原厅级干部15人、原县处级干部157人。2016年,依法查办了青岛海关缉私局原政委高翔、青岛供销总社原总经理贾万里等原厅级干部5人,市北区区委原常委、常务副区长林先好,青岛蓝谷管理局原副局长孙福坚等原县处级干部39人。

  此外,还针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部署开展了扶贫开发、工程建设、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多个专项工作,依法查办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领域职务犯罪479人;查办了危害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55人。严惩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立查了行政执法、司法人员犯罪266人。积极参与“天网”行动,缉捕、劝返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22人,其中从境外成功劝返3人。

  五年共批捕刑事犯罪37937人

  五年来,全市两级检察院认真履行审查逮捕、提起公诉等职能,深入推进“平安青岛”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7937人、起诉58158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抢劫和涉枪、涉爆、涉毒等严重刑事犯罪13209人,起诉17593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惩校园暴力和校外成年人教唆、诱骗在校学生犯罪,批捕541人、起诉127人。深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等决定不捕不诉2173人,促成刑事和解1134人。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帮助解决社区矫正人员就业等问题918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针对管理短板和风险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1087件,确保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落实,维护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五年共办理制售假劣药品、毒害食品等犯罪327人

  五年来,检察机关围绕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持续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活动。依法办理制售假劣药品、毒害食品等犯罪327人,查办惠农扶贫和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优抚救济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324人,查办啃食群众获得感的基层工作人员“小官贪腐”犯罪284人,努力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群众。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等犯罪967人。严肃查办了国家工作人员借机敛财,损害群众和公共利益的职务犯罪344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注册登记等工作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74人。在查处犯罪的同时,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准确把握经济违法行为入刑标准,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高度重视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企业和人员,依法慎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挽回经济损失10余亿元

  青岛检察系统还通过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努力保障经济金融安全。五年来,共批捕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261人、起诉5021人。突出办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64人,涉案金额107亿余元。依法办理骗贷、洗钱、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等金融证券犯罪304人。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成功办理了全国首例有重大影响的徐翔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维护了资本市场秩序。强化对国有资产的司法保护,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占挪用,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职务犯罪539人。去年立查的青岛益青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凯生、青岛饮料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正欣、青岛中泰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宗仁等人利用国企改制之机,非法隐匿、侵吞私分巨额国有资产罪案件,依法挽回经济损失10余亿元,有效保障了国有资产安全。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曲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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