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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案件办理驶入“快车道”!市南区检察院建立刑拘直诉机制

来源:大众网   作者:郭欣 曲顺 王海声   2017-06-21 17:19:00

关键词: 刑拘直诉办案机制;青岛;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大众网青岛6月21日讯记者 郭欣 曲顺 通讯员 王海声)“没想到这个案子这么快就有结果了,现在办案效率真是越来越高了!”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件中,为被告人方某担任辩护人的律师感慨地说。由于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在方某盗窃一案中启动了刑拘直诉办案机制,该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诉讼环节在不到20天的时间里就全部完成,方某于6月12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

  根据市南区检察院牵头,公安、检察、法院联合会签的《轻微刑事案件刑拘直诉办理意见》的有关规定,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公安机关对不符合逮捕条件且已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再提请检察机关审查批捕,也不变更强制措施,而是直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从而实现案件侦查、起诉、审判等各环节的依法快速办理。

  据悉,该机制可适用于危险驾驶罪、盗窃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拘禁罪、容留卖淫罪等,且具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公安机关已将掌握的全部案件事实侦查完毕等情形的轻微刑事案件。而对于疑难复杂、涉及未成年人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等情形的案件,将不能适用刑拘直诉程序。

  根据市南区检察院的数据统计,该院近年来办理的具有“不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和“无社会危险性”的不捕案件比例逐年增加,从2015年的4%上升至2016年的12%,再到2017年一季度的21%。刑拘直诉机制建立后,将有效避免了办理这些轻微刑事案件时,容易出现的“构罪即捕”导致捕后轻刑率过高或不捕案件犯罪嫌疑人不能及时到案等问题。目前,犯罪嫌疑人从被拘留到最终被定罪量刑,少则7日,多则30日就可完成,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由于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以前我们办案一般不分轻重罪按序“排队”办理,采用刑拘直诉机制以后,我们能够迅速将轻罪案件分离出来,就像医院为仅开药患者设置的“便民号”一样,能够更好地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公诉科科长杨苹说。

  今年以来,市南区检察院已适用该机制审查起诉危险驾驶案、盗窃案和非法拘禁案等共19件25人,均取得了提质增效的效果。该院检察长张钦利表示,该院将加大内设部门的协作配合,对刑拘直诉案件开展全方位的检察监督,对问题案件随时启动监督程序,切实防止滥用刑拘强制措施、违法延长刑拘期限、超期羁押等现象的发生。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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